“舉例來說,有一位快樂的工人,住在廣州市番禺民生小區一90平方米的租房,保險營銷人員拜訪他,送出的提案建議是每年繳保費3600元,那可是不少錢呀,相當於他一個月的工資呢!”接著,王老師道:“高明,那名工人明顯感受到營銷人員的銷售意圖,或意識到積蓄要減少了,自然會產生抗拒反應,對嗎?”高明回答:“王老師,推銷必須有意圖,沒有意圖就沒有成交,不是嗎?”王德昌笑著對高明說:“是的,銷售人員一定要有促成意識。但是,若客戶提出太多拒絕問題,就表示你的‘銷售回圈’出了問題。”“不過,有時嫌貨才是買貨人。”王德昌又接著說道:“高明,當準客戶提出反對問題,若能實時溝通妥善處理,處理完反對問題之後,一定要適時地嚐試簽約成交。保險營銷人員最怕的是不說話的準客戶,反倒是不斷提出反對問題的準客戶,還可以從中了解其想法,如此也就有機可乘了。”
“故用兵之法,勿恃敵之不來,正恃吾有以待之,勿恃敵之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乃上策也。”王德昌引述孫子兵法說道:“在‘銷售回圈’接觸約訪和簽約成交時,這兩階段最容易出現反對問題,不必害怕處理反對問題,但也不要過度喜歡處理問題。”王老師說:“在保險營銷行業,最常遇到的反對問題,有如‘我沒錢了’、‘我沒有興趣’、‘我不需要’、‘我已經買保險了’、‘我家人或朋友也做保險’等,這些字眼出現的幾率約有75%。客戶不希望你隻是告訴他保險有多好,他們不想聽這些,而且也都聽過了。客戶若是提出反對問題,適時提供營銷人員說明良機,代表客戶聽進去了;反之,客戶對解說不聞不問,那才是真正的危險信號。因此,有專家說‘銷售從客戶的拒絕或反對開始’。”在課程接近尾聲時,王老師對大家說道:“其實,客戶的反對或拒絕包含兩種意義:第一種是消極的意義,拒絕是借口,是推脫之詞,代表客戶希望能夠知道更多;第二種是積極的意義,拒絕是說服的開始,是著手簽約成交的信號,也表示你需要告訴客戶更多的事。因此,不論哪一種情形,拒絕都可以理解,銷售是從拒絕開始的。潛能大師伯恩·崔西曾說過:‘成功的銷售所遇到的拒絕,要比失敗的銷售所遇到的拒絕多出兩倍。’大家要牢記在心!”回到辦公室後,高明與汪總分享了王德昌老師的課程感想。高明問道:“汪總,不知你是否有一套完善的反對問題處理模式?”汪總回道:“高明,成功的營銷人員反對問題處理模式,都以心理學做基礎,並包含三個步驟:反應諒解、澄清問題、回應問題。保險營銷人員若能熟悉基本的反對問題處理三步驟,肯定成就非凡。”“第一步驟‘反應諒解’是指麵對準客戶的拒絕問題,站在對方的立場,先表示諒解或體會,給予同樣的心理反應,這表示對客戶意見的尊重,注意不要與客戶爭辯;第二步驟‘澄清問題’是指客戶提出反對問題後,保險營銷人員必須重複問題重點,並進一步提問確認客戶真正的問題;而第三步驟‘回應問題’就是指當客戶的反對問題澄清後,針對不同類型問題提供可以信賴的解決方案。接著,說明保險商品或服務即將帶給客戶的好處,最後再提出有利的證據,以化解客戶心中的疑慮。”汪總進一步分析道。汪總繼續說:“高明,保險營銷人員除了麵對客戶問題之外,第三步驟‘回應問題’以使用6個方法來處理最佳:第一,‘質問法’——以‘為什麼?’這句話反問是非常有效的工具。第二,‘間接法’——對客戶所提出的問題,先表示認同,然後照樣陳述你的看法。第三,‘引例法’——引用其他人或事例加以運用的方法。第四,‘轉移法’——把客戶反對問題和公司或商品的特性連結起來。第五,‘延期法’——當客戶提出反對問題而你一時難以答複時的最佳方法。第六,‘否定法’——又稱‘正麵擊退法’,這是正麵否定客戶問題的方法,這種方法比較容易,也是很多營銷人員所使用的方法,但此方法非常易激怒客戶,必須小心使用。”高明聽了汪總的話,覺得有必要深入去思考,並且在保險營銷的實際過程中嚐試去運用,同時提醒自己多多注意與客戶交談的遣詞用字,以創造更大效益和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