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回應:“汪總,我每年最基本的生活支出大約是12萬元。”汪總思索了一下,反問高明:“那麼,如果你的每年收入目標是12萬元,則你清楚自己需要完成多少客戶數嗎?”“不知道,懇請賜教。”高明虛心請教。
“這就是工作計劃。高明,如果你每年的收入目標是12萬元,那麼,以新約保單抽取33%的傭金來計算,你今年務必要做到在新保單上收取40萬元的保費。”接著,汪總做了更加詳細的說明:“高明,假設營銷人員每個月平均收取保費3萬元,該有什麼行動計劃才能達到業績目標?”高明一臉疑惑,搖搖頭表示不清楚。
汪總認真地看著高明說:“如果依據我過去的經驗分析,假設每張保單平均繳保費8500元,那麼,每月必須有4份保單成交簽約。”
高明驚訝地問道:“汪總,那要送出多少保險建議書?”汪總笑了笑,道:“假設營銷人員每送出建議書兩份,可以簽收保單1份,則每個月必須送出8份建議書。”高明這時拿出一張白紙來,準備計算分析。他問道:“汪總,依你的經驗,這樣需要做多少次回訪麵談?”
汪總說:“依我的經驗,保險營銷人員大約回訪麵談3位客戶,才可以送出1份建議書,算一算,每個月必須回訪麵談的人數是36位。”高明聽到這裏,再進一步問道:“汪總,那營銷人員通常要與客戶約多少次才能夠得到回訪麵談的機會?”“高明,一位有經驗的營銷人員,平均大約以營銷電話或直接約訪3位客戶,才可以取得回訪麵談的機會,由此計算,若以電話約訪,每個月必須約訪108位。”汪總略為計算之後,對高明解釋說:
“由此推算,一個月按4周來計算的話,每周必要的接觸人數為18位;若是勤勞一點,以每周工作6天來計算,則營銷人員每天必須拜訪4~5位客戶。”
高明盯著紙上的數據,十分苦惱地問道:“汪總,倘若營銷人員每天不間斷地訪問4~5位客戶,需要經過多久的磨煉之後才能夠苦盡甘來?”汪總語帶鼓勵,回道:“高明,當你積累了足夠的經驗以後,成功的幾率自然就會逐漸提高。所以,現在的你必須堅持每天訪問3位客戶,讓它成為你的最低工作量,如此你才能不斷積累經驗;當然,你也必須每天回訪4~5位舊客戶,這樣到了第二年才會產生續期的傭金。這也就是取之不盡的‘養魚哲學’,積蓄漸多自然苦盡甘來!”“苦盡甘來是每一個像我這樣的新人最大的期待。”高明笑著說道。“高明,隻要肯用心,新進時期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提醒你現在就務必將收入目標分階量化,換算出每個月及每一周的工作量。”汪總看著高明,道:“正如前人所言:‘每日看三回,春來花三枝,辛苦三五年,風光三十年’。”高明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將銷售目標分解換算為每周行動計劃後,按部就班執行,逐步實踐小目標,人也會愈來愈興奮、愈來愈有自信,最後大計劃、大目標的完成自然也就不成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