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金融風險與金融市場監管(6)(2 / 3)

本章小結

所謂金融風險,是指在金融活動中,由於金融市場中各種經濟變量發生不確定的變化,從而使行為人蒙受損失或獲利的可能性。金融風險由金融風險因素、金融風險事件和金融風險結果構成。金融風險不僅具有不確定性、傳遞性、雙重性、普遍性、客觀性和可測性等一般特征,也具有高傳染性、強破壞性的時代特征。

為了有效地控製、預測金融風險,我們有必要對金融風險進行一定的歸類。根據風險產生的原因,金融風險可以分為: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彙率風險、國家風險、購買力風險、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等。按風險是否能分散金融風險可分為:係統性風險和非係統性風險。

由金融風險的定義可以知道,產生金融風險的根源是不確定性。但是,導致金融風險的具體原因是十分複雜的,主要有:信用脆弱性、金融機構的內在脆弱性、金融市場自身的波動性和金融資產價格的內在波動性。而經濟發展的虛擬化、經濟全球化則造成了金融風險的深化。金融風險不但對微觀經濟產生作用,還將影響宏觀經濟的運行與發展。

金融體係由於其內在風險性和脆弱性,導致了金融市場容易出現市場失靈現象,所以對金融市場的監管是保證國家金融健康、有序發展所必不可少的。金融監管是指一國的貨幣當局或該國政府依法設定的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實施的各種監督和管製的行為。金融監管有三大要素:即監管主體、監管客體和監管內容。金融監管主體基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由政府授予權力的公共機構,如各國的中央銀行;另一類是非官方性質的民間機構或者私人機構,如證券商自律組織。金融監管對象是指從事金融業務的一切金融機構,以及參與市場交易的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主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和從事金融市場業務的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等。金融監管內容一般包括市場準入、業務運營和市場退出三方麵的監管。

在金融監管的實踐中建立發展了三種基本的金融監管理論,即公共效益論、俘虜論和監管經濟學。

金融監管主體在進行監管時需要遵循依法監管、係統性風險控製和審慎監管等原則,並使用必要的監管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自律管理四種。

金融監管體係即金融監管當局及其相應的機構運用一係列法規製度和辦法措施對金融市場主體行為進行宏觀監督和管理所形成的一整套管理係統。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體係不盡相同,按照金融監管權是否集中在中央一級,金融監管部門是否集中在同一個管理部門的思路來劃分,金融監管體係主要可分為:一元多頭式、二元多頭式和集中單一式;按是否對金融業內不同行業分業監管又可分為:混業監管體係、分業監管體係和混合監管體係。

近幾年由於受經濟一體化的影響,金融業突破了國家地域的限製,實現了金融資本的跨國擴張,單個國家已無法進行有效的金融監管,需要國家之間的協調與合作。金融監管國際間的協調與合作主要是指國際經濟組織、金融組織與各國以及各國之間,在金融政策、金融行為等方麵采取共同步驟和措施,通過相互的協調與合作,達到協同幹預、管理與調節金融運行並提高其運行效益的目的。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的具體形式是多樣化的,以適應不同的監管方式。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開始於20世紀30年代,經曆了臨時性質的協調與合作、以機構性協調與合作為特征的初步合作和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大發展這三個不同階段。現在的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與之前相比顯得更成熟,手段更靈活,範圍也更為廣泛。金融國際化已成為世界金融發展不可逆轉的趨勢,如果中國金融業想在世界金融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順應金融國際化的潮流,使我國的金融製度、監管方式與國際慣例相接軌。

重要概念

金融風險金融風險因素金融風險事件金融風險結果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彙率風險國家風險購買力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係統性風險非係統性風險金融監管金融監管主體金融監管對象市場準入監管業務運營監管市場退出監管金融監管體係一元多頭式二元多頭式集中單一式混業監管體係分業監管體係混合監管體係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練習題

一、判斷題

(1)經營風險是指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因某些金融因素的不確定性,導致經營管理出現失誤而使經濟主體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經營風險又可分為:決策風險、財務風險和操作風險。

(2)某個經濟主體所麵對的總風險由係統性風險和非係統性風險兩部分組成,即總風險=係統性風險+非係統性風險。

(3)金融風險事件是產生金融風險的必要條件,金融風險因素則是其產生的充分條件,金融風險在這二者共同作用下形成。

(4)非官方性質的民間機構或者私人機構的監管行為具有行政性、強製性和權威性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