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城之後:前妻的選擇
仇人型:絕望主婦絕地反擊?
“我們收到過不少官員前妻的信訪舉報材料,大部分都還是感情的因素,說白了,就是男方出軌——離婚——女方報複這個路子,如果這裏麵真的涉及到違紀違法,我們肯定會按程序進行徹查。”某市紀委信訪室主任劉勝向記者介紹,“但這種舉報是出於公理正義還是單純的報複,其實難以界定。”
2008年,江蘇徐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原副科長張輝對本單位一名女警產生好感後,開始嫌棄自己的發妻。離婚後,前妻逐一將張輝受賄的犯罪事實舉報到檢察機關。
今年5月,深圳龍華街道公務員周文波也是因被前妻網絡舉報涉嫌吃空餉、公車私用、婚外情,被處分和停職。最讓周的前妻氣不過的是,“他說我一文不值,沒有利用價值了”。
“夫妻之間朝夕相處,彼此之間對經濟情況的掌握較為清楚。我們以前辦個一個類似案子,前妻的舉報材料中,把每次受賄的時間、地點、人物,記錄得清清楚楚,列成了一個清單。我們能夠強烈感受到她的處心積慮,是下了決心非將前夫扳倒不可的。”西部某市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王安軍表示。
他拿周文波這個事件分析說:“周當時特意要求前妻在她入職材料的配偶一欄中,不寫自己的名字,單以此看,這對夫妻當時也可稱得上‘夫唱婦隨’,最終貪腐事發,還是因為感情、利益的影響造成的。”
在公開報道中,算得上“處心積慮”的,福建泉州市原勞教所警戒大隊主管警官李某忠的前妻算一個。李的落馬,就因為前妻提供了一份充滿殺傷力的證據——李親筆給妻子寫下的收取他人20萬元好處費的字據。
今年9月,李在法庭上說:“幾年來,我跟妻子的感情不是很好,她懷疑我有外遇,鬧得不可開交。我要離婚,她又不願意,隻是說,隻要我寫下這份收取別人20萬元的材料,她就同意離婚。”誰知,離婚後沒幾個月,前妻便以此為憑據,向有關部門控告李某忠的腐敗行為,李某忠為此落馬。
當然,貪官前妻有時候的舉報,或許也是被逼無奈。安徽碭山縣房管局原局長劉江輝因前妻張彥英舉報其受賄並獲刑19年後,張彥英曾感慨:“我感覺不到勝利者的滋味,我覺得當時的自己很卑鄙,是個壞女人。”
貪官們離婚,也並非一開始都是外遇造成。劉江輝與張彥英離婚後,仍在一起相安無事地住了5年。但張彥英舉報的導火索,是得知劉江輝要和自己的同學結婚的消息。她拉上了兒子,一起在前夫的局長辦公室緊緊“守住”3個保險櫃。到相關部門開櫃檢查時止,母子倆居然在這裏吃住了整整8天。
不過,在貪官的前妻中,也有毫無感情的人。《北京晚報》曾報道,湖南臨湘市的李玉珍前夫曾是當地官員,當前夫還在被“雙規”之時,李玉珍就攜款幾百萬元潛逃了,公安機關幾年都沒找到她。原來李玉珍在外逃後做了整容手術,並偽造了身份證,和一名商人結婚,過著隱密、滋潤的生活,直到再次鬧離婚時的再次攜款潛逃,才終於事敗。
謀利型:尋求相安無事的道德補償
河南周口市原副市長範明在仕途上節節高升後,前妻盧某感覺自己吃虧,心態發生了很大變化,由過去提醒範明不要收受不義之財到時常要錢要物。
範明後來在懺悔材料中坦承,離婚後,因為在心理上始終對前妻有一種負罪感和補償心理,他就千方百計多給予前妻一些物質上的彌補,不僅前妻提出的要求想法滿足,收受的300多萬元也大都交給前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