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學籍檔案利用中的隱私保護問題
業務研究
作者:黃河
摘要:針對學籍檔案利用過程中的隱私保護至今仍沒有具體的法規來規範,加上檔案工作者對隱私的保護意識不足,對查檔者身份驗證過於簡單,軟硬件的漏洞等導致個人隱私泄露的現象,可通過完善製度、規範化流程、提高檔案工作者的隱私保護意識和保證軟硬件的環境安全等手段,對學籍檔案在利用過程中個人隱私的不可侵犯性進行有效的保障。
關鍵詞:學籍檔案;隱私保護
Abstract:Duringtheusingofschoolarchive,thereisnospecificregulationsfortheprivacyprotectiontillnow.Thearchivisthasnotpayattentionofprivacyprotection,thecheckingforidentityverificationistoosimple,andthehardwareandsoftwarevulnerabilitiesasaresultofdisclosureofpersonalprivacy.Wecantakecorrespondingmeasurestoprotectthepersonalprivacywhileusingtheschoolarchives.
Keywords:schoolarchive;protectionoftheprivacy
提供利用是檔案價值最直接的體現,學籍檔案也是一樣。作為學生在校的原始記錄,是學生掌握知識及其綜合素質的證明,更是提供給社會參考的依據之一。做好學生學籍檔案、提供學生檔案查詢服務是綜合檔案管理者服務學生的一部分內容。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家長對教育的重視,越來越多的學子在大學、高中後,甚至初中畢業後就前往國外留學,從而令需要查找畢業成績單、出具學曆證明、查詢中英文成績等的學生數量大大增加;同時,由於電腦技術的發展,在學生就業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假畢業成績單、假學曆證明的情況,進而令用人單位對學籍檔案真偽查詢情況也大大增加。但利用過程中由於客觀的漏洞、主觀的忽視,令學籍檔案的隱私得不到足夠保護,進一步造成假(證)中有真,真假更難辨。在越來越重視隱私保護的今天,檔案部門必須加強對學籍檔案的管理利用以及隱私的保護,防止由此帶來的不良後果。
1學籍檔案的隱私性
1.1隱私的定義。隱私,顧名思義,是指隱蔽、不公開的私事。“隱私”一詞在中國最早出現於周朝初年,但在當時的意思是衣服,也就是把不願示人的私處藏起來的東西。[1]隱私權包括兩個方麵:通信秘密權和個人生活秘密權。個人生活秘密權是指“公民對其個人資料、財產狀況以及生活經曆等個人信息享有禁止他人非法利用的權利”。[2]
1.2學籍檔案中的隱私成分。學籍檔案是學生個人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囊括了入學通知書、學籍卡、學生登記表、學年鑒定表、學籍異動記錄表、畢業生登記表、各學年成績單、獎懲材料、入黨(團)材料等,高校學生還有實習報告、就業登記表、報到證等具有查考利用價值可用於法律憑證的原始材料。例如學生登記表中就記錄了學生姓名、年齡、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親屬情況、家庭住址等個人情況,學生在校獎懲材料更是屬於個人隱私,以上信息均是屬於可以直接指向個人特征的私密信息,具有隱私性。[3]
2學籍檔案利用過程中隱私泄露的成因分析
2.1相對應的管理規定不夠完善。目前在我國法律體係中,2007年頒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第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製,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麵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對於隱私權的保護第一次有了較正式的規定。緊接著200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包括隱私權在內的人身、財產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這是我國首次從法律上正式確立了隱私權的概念。但《檔案法》中的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僅暗含了隱私權問題,沒有真正對隱私權問題,作出係統、全麵的規定,實施細則也沒有詳細的、具體的、可操作的條目與檔案內容相對應,導致檔案工作開展中對於隱私權的問題無法可依,由此出現的一些隱私被侵犯的問題也難以得到實際的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