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幹部人事檔案標準與整理方法
業務研究
作者:閆俊麗
2012年6月,中組部下發了《關於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幹部人事檔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2〕28號),對幹部人事檔案內容、用紙、目錄、卷盒及檔案袋等都有全新的規定。主要變化有三:
一是歸檔內容的變化。新增了很多需要歸檔的材料,刪除了一些不需要歸檔的材料,還有部分歸檔材料作了調整。
二是目錄格式的調整。其一,把“類號”改成了“序號”;其二,把“材料製成時間”改成了“材料形成時間”;其三,刪除了“材料份數”欄。
編目時,要按照排列順序,逐份逐項進行,每類目錄首先注明材料類號和類別名稱,如一履曆表類、二自傳類、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序號欄的填寫方法是:材料類號用漢字的“一”至“十”,二級分類的類號用1至4,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材料名稱”根據材料題目填寫,有必要時另擬標題;“材料形成時間”填寫材料落款時間,有多個時間的材料,以最後的時間為準,具體年月日填寫齊全;“頁數”按照編好的頁數如實填寫;“備注”填寫需要說明的情況,如複印件、附考察材料等。
三是檔案用紙、檔案卷盒和檔案袋有了新的規格。1991年的《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規定幹部檔案材料使用16K規格,2009年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規定使用16開型或國際標準A4紙型的公文用紙。現在中組部要求,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和目錄采用國際標準A4紙型,檔案中原有小於A4紙型且已按照要求裝訂的檔案材料,不需要重新打孔和裱糊。裝訂時,按照靠左下對齊的方式用打孔機在左側打3個孔即可。檔案卷盒規格和檔案袋規格按照A4紙型都要相應調整。
依照改版後的人事檔案標準整理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排序時兩種方法同時使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九、第十類材料按材料形成時間排序,其中第四類和第九類材料有二級分類,在采用二級分類後的各小類中分別按時間排序;第五、第六、第八類材料按材料內容以材料之間的內在聯係排序,其中第五、第八類材料的排列順序為:上級批複、結論或處分決定、本人對結論或處分決定的意見、調查報告、證明材料、本人檢討或交代材料等,第六類材料排序時,入團誌願書或入黨誌願書排在入團或入黨的其他材料之前,其他材料依時排序。
二是書寫目錄時注意留白。幹部人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書寫目錄時,每類目錄之後,須留出適量的空格,供補充檔案材料時使用,特別是第三、第四、第九類等,由於後續的材料比較多,為了留出足夠的空格,不要在同一頁中再填寫其他類別材料的條目。
三是收集歸檔材料要確保規範。為了保證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的質量,要規範收集和整理。具體應注意以下兩點:其一,歸檔的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手續要完備,凡規定由組織審查蓋章的歸檔材料,須有組織印章。審(複)查結論、處分決定等材料應當與本人見麵並由本人簽字;本人見麵後未簽字的,由組織注明。其二,除各類證書、證件、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單及曆史久遠的材料外,歸檔材料一般不使用複印件,複印件要注明出處、複製時間,並加蓋材料出具單位或幹部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確保複印材料真實有效。
(指導老師:吳雁平作者單位:漯河市檔案館來稿日期: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