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網絡安全隱患大
安全、公正的數據造就了電子招投標的公平透明,但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惡性競爭、網絡黑客的攻擊、係統操作人員的泄露等都是電子招投標潛在的隱患。電子招投標係統各模塊之間的安全運行是保證電子招投標公開、公正運作的強有力後盾,但對於係統中主體身份識別與簽名、信息保密安全、造價軟件、投標軟件等在強大利益驅使下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問題實難保證。
四、健全電子招投標應用的若幹對策
(一)完善配套法規,細化各項規定
電子招投標行業的穩步健康發展依賴於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這就需要出台關於電子招投標係統建設、運營和監督的具體規定,對於違規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也需要配套法規的細化。規定的細化要注重對監管與創新的把握,監管需有效發揮其效力,行業創新也要合理維護。同時,細化規定需兼顧各方利益,以保證監管的確定性和可預期性。如信息公開一直是實現有效監督的重要手段,公開信息可以保障監督主體知情權和監督權的實現,有效規範電子招投標行為,但對於國家秘密、商業密碼以及個人隱私的保護也是規範製定者需要予以考慮的因素。
(二)推進電子招投標係統的建設
按照行政管理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合理劃定電子招投標參與各方的服務範圍,完善現有電子招投標係統平台的建設。考慮公共服務平台和監督平台的公益性,應由各級政府主導建設運行,並最大程度地實現資源共享;對於交易平台的建設,應按照市場化的原則,由市場主體經營建設,在競爭中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專業分工和創新的優勢。同時,應建立一個統一的電子招投標企業信用評價平台,實現各部門、各地區間信用平台的信息流暢,可有效避免招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從源頭上促進招標隊伍的優化。
(三)建立統一的全國性標準規範
統一的標準可以為電子招投標參與各方提供一套明確的行為模式。全國統一數據標準的建立,可以保證電子招投標係統的應用在部門之間、地區之間自由選擇,係統參與各方的目標就有了可以簡便達致的路徑。電子招投標的推行本就在於其高效便捷、規範透明,沒有統一的數據標準,不僅上述優勢不可能得到有效發揮,而且將使電子招投標成為參與主體的新障礙。當然,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一個統一的數據標準,並不是一件簡便易行之事,這就需要規範製定者進行充分的數據分析與測試。
五、結語
電子招投標是一種全新的招投標方式。電子招投標的迅猛發展使整個招投標行業新概念層出不窮,新思想不斷湧現,對於電子招投標的規範工作也必將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推出的標準規範應準確把握趨勢,立足服務市場,更加注重實踐效果,更好地推進電子招投標係統建設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劉亞斌.規範招投標工作的相關思考[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0,(05)
[2]卞東峰.關於建築工程中的招投標問題的探討[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1,(33)
[3]赫景鵬.電子招標模式的應用研究[D].複旦大學,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