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業績和利益驅動
做假賬現象普遍存在,而且有的地方愈演愈烈,令人觸目驚心。究其原因主要是業績和利益驅動。(1)偷稅漏稅。其特征是:多列費用,少計收入,達到少交和不交的目的。多見於私營企業,或效益好的國有企業。(2)政績及地方利益驅動。許多地方領導喜歡“報喜不報憂”,還有的領導為了地方利益,弄虛作假。(3)貪汙盜竊、轉移國有資產。出具假憑證,收入不計賬,辦假手續報廢資產,將賬目搞亂,渾水摸魚。多見於管理混亂的中小企業,或瀕臨破產倒閉的企業。(4)粉飾業績。其特點是:少列費用,虛列資產,多計收入,以達到粉飾經營業績的目的,多見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特別是效益差的國有企業。
(三)社會相關製度不力
(1)法律懲治不夠。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需要依法建立健全一個全社會的信用體係,加強對市場經濟主體的信用法律管理。①雖然我國的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但這些法律、法規之間缺少體係上的完整性和相融性,法律間的配套製度不夠完善,容易出現立法漏洞,給財務人員中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機。②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執行不到位。如地方政府過度幹預經濟,執法部門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對失信者姑息遷就、以罰代法,法律失信的行為可以使財務違規者獲得巨大的“違規收益”,成為最大的受益者,長此以往,勢必導致法紀廢弛,誠信滅失,造成更嚴重的財務失信行為的泛濫。
(2)監督執行乏力。例如我國國有企業在內部均形成了包括職代會、黨委、工會、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法人治理結構,但在運作中卻存在不少問題,如董事會淩駕於股東會之上;經理人是由上級政府直接任命的“官員企業家”;董事長或總經理大權獨攬,監事會形同虛設,起不到監督製約作用等等。這一切往往造成有關人員利用職權牟取私利,信息的需求決定了信息的供給,財務不再是為投資者、債權人等提供正確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信息係統。一些基層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沒有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因此這些單位的財務工作實際上處於長期無人監督、檢查的狀態,財務基礎工作是否規範、財務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財務財務製度是否健全,無人過問,或者雖然有一些檢查,但多是專項檢查,缺乏對基層單位財務基礎工作的全麵檢查,監督和
,基層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也沒有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
三、完善財務製度的必要性
財務工作處於各單位經濟管理工作的前沿,財務人員身處財經大權的關鍵地位,如果財務人員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財務信息,會嚴重背離財務目標,造成財務信息嚴重失真,使服務對象的決策失誤,甚至導致社會經濟秩序混亂。財務製度是否有健全,越來越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四、如何完善財務製度
財務製度也是一般社會職業行為在其職業生活中的特殊要求,同時帶有明顯的財務行業特征,筆者從適應時代要求、規範個人行為和群體行為的要求三方麵探討。
(一)完善財務製度應適應時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