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能君不禦,將工作中出問題有沒有可能呢?很有可能。在大的原則“禦”了的情況下,出現一些問題也不值得大驚小怪,因為它終究是屬於局部性的問題。要幫助他、鼓勵他,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必要時領導還要攬一攬錯誤的責任。
將能君不禦,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說及,對將取得的成就不能產生妒意,不能采取不當行動,比如收回已下放的權力,或調動該將的工作,或故意設置事端為難該將等。
古人說,有人不用,謂之妒;用而不信,謂之偽;用而不幫,謂之過。將能君不禦,當領導的要當開明君,不當妒才君、獨斷君。
另外,作為將說,也必須珍惜主所給予的權,不濫施不禦之權,要以“利合於主”、“以便國家”為準則去做好工作。
與將能君不禦意思相關的,《孫子》中還有這樣一句話,“君命有所不受”。
君命有所不受,孫武這話是夠大膽的,古時君主至高無上,君命是聖人之言,竟然可以有所不受,敢冒欺君之罪。其實,孫武這裏不是從一般意義上講君臣關係的,是講兵法。君命不合實際,又處戰地,非常形勢,為了勝利,處在戰爭第一線的將對君命是應該允許有所不受的。當然,這指的是過去君臣時代。在現代,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民主性更強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應該允許“將”見義而行不待命。
孫武的“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是“以便國家”,即“利合於主”為行為準則的。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與“將能君不禦”,這兩句話的涵義大體相同。從命題的主體說,前者似乎是從將角度說,當將在外之非常情況下,為了國家利益,作將的能不能、敢不敢對君命有所不受。當然,這話對“主”也有要求,要求主作明智之主。後者似乎是從君角度說的,將頗能,作君的能不能、敢不敢放手讓他幹。同樣,這話對將也有要求,要求作將的善於用好主所給予的不禦之權。
發生在社會上的一切事情都是一個變數,有一些極富規律的變數被人們所認識,可以運用各種手段,並且依據一定的管理程序可以對其進行有效駕馭。但對於絕大多數已發生或可能要發生的事情本身而言,帶有突發性、時效性,而對受其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又有極大的利害關係時,作為最高領導者理應拋開框框給當事者以充分的權力,使其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處理,這一管理思想很重要。
管仲管人語錄
其所任官者大,則爵尊而祿厚;其所任官者小,則爵卑而祿薄。
——〔中國〕管仲
管仲:
名夷吾,字仲。春秋初期人,曾在齊國為相,輔佐齊桓公實行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麵的改革,使齊國國力大振,齊桓公成為春秋時的第一霸主。
在管理活動中,管理者很可能會遇到部下要求提高待遇的事。對此,有的管理者很反感,認為這種部下太不容易滿足。實際上,這種思想是非常錯誤的。實踐證明,對有才能的人能否給予厚爵重祿,直接反映著這個組織有沒有一套合理的用人製度,它關係到領導者是不是合理用人的問題,也關係到領導者有沒有人用的問題。
讀過《史記·孟嚐君列傳》的人,都熟悉“馮諼彈鋏”的故事。馮諼是孟嚐君門下的食客,他自負很有才能,感到孟嚐君給他的待遇過低,便三次彈鋏而歌,發泄憤懣與不平,並不斷提出生活上的要求,第一次要魚,第二次要車,第三次要人照料家中生活。這些要求被一一滿足後,他為孟嚐君的仕途榮辱盡心竭力,為其買來了“恩義”、準備了“三窟”,使孟嚐君任齊相幾十年,沒有遭受大的挫折。
人才水平高,貢獻大,生活待遇應與之相稱,這無可非議。我國最早的政事史料彙編《尚書》中就有“凡厥正人,既富方穀”的記載,可見早在周文王時期,官員的俸祿就很優厚。《管子·明法解》主張依官職高低定爵祿厚薄:“其所任官者大,則爵尊而祿厚;其所任官者小,則爵卑而祿薄。”在朝政清明用人路線正確的狀況下,任高官者多屬才能大的人,貢獻也就大。所以“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乃合情合理。唐代大思想家韓愈在著名的《馬說》一文中,不僅批評了不善識馬、不會用馬的人,還為千裏馬“食之而不能盡其材”而鳴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