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胖子同夥(2 / 2)

誰都沒有見過夜妙歌的真容,但李金斛估計是見過了,魏索為此曾經非常認真的紮了個小草人,用老陸摳腳丫子用的釘子紮過很多次泄憤,結果氣沒消,他卻因此得上了腳氣。。。

翡翠街是這個城市的形象工程之一,市圖書館也在這條大街上,不是在這邊,而是在大街的中段。

雨還是那麼大,步行街上麵的陽光棚擋住了那些肆虐的雨水,這條街上的人本來就多,而此刻更多了幾倍,都是躲雨的路人。

魏索在人群中穿梭,卻感覺非常的孤獨,還不如他一個人在老家的山裏麵采藥打獵的時候,感覺心裏非常的寧靜,孤獨對於那個時候的他來講,是一個非常陌生的玩意兒。

都說飽暖思銀欲,同樣的道理,魏索以前為了生計累死累活時從來不曉得什麼叫做孤獨寂寞,而現在沒有那麼累衣食無憂還有錢賺,卻會生出這樣那樣莫名的想法來,其實就是閑的。

魏索去圖書館學習,就是為了不閑。生命有限,他要珍惜寶貴的時間。

。。。

“哎,可兒你看,這不是上次那個把廣場說成是大場院那個大胖子的同夥嗎?”

“什麼同夥,好像人家做了什麼壞事兒成了匪類似的。對了安妮,你說上次在哪裏看到過那個大胖子啊?”

魏索的耳朵好使,聽到身後有女孩子在說話,他記性很好的,一聽就知道是上次去勞務市場時遇到的那幾個女孩子。都說世界很大又很小,這話果然是不錯,五家集這麼多的人,她們就能在這裏再次遇到他,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緣分,但至於是善緣還是孽緣,隻有時間才會知道。

“還不就是在鳳凰大酒店的門口嗎,他穿著一身紅色的保安服,看著老帥老酷老有型了,如果不是我們上次在廣場那邊看到過他的話,真會懷疑是哪個大明星在這裏走穴淘金呢。”

“貝貝,你是不是太誇張了,那個家夥我也見過一次,他不過是換身衣服看著精神一點罷了,哪有你說的那麼誇張啊。對了,可兒,那天和我貝貝去明月酒店,看到那個大胖子。。。哎呀,你這個人怎麼回事兒,說站住就站住也不說一聲,是不是故意的啊?”

楊貝貝氣呼呼的看著魏索,魏索疑惑的轉身看著她,摸了摸自己的後背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不過這裏好像不是馬路,你和我也不是汽車,我有事兒突然站住不算違章吧?”

楊貝貝看著自己一頓腳踢在旁邊花壇上弄得髒兮兮的鞋子,越發的怒火中燒:“你說什麼,你這個混蛋鄉巴佬,要是想死就直接說,不用非得找這樣的死法,我會讓你明白什麼叫做生不如死。”

“是嗎,那麼我今天是找對人了,長這麼大,我還不知道什麼叫做生不如死的滋味呢。”魏索微笑,一咧嘴露出來一口白牙,雪白的牙齒即便是在陰雨天氣裏,也格外的閃亮耀眼,在這一瞬間,他平凡普通的臉看起來都生動起來,而他深邃明澈的眼睛就如同沙漠中的兩泓清泉,能夠滋潤那些渴望甘霖人們幹涸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