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成言:“關進”更要“關住”權力(1 / 2)

李成言:“關進”更要“關住”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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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客座總編輯:

李成言:中國監察學會原副會長、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中國反腐敗與廉政建設正進入一個新的曆史時期。據相關數據統計顯示,十八大以來平均每天有396名中共黨員和公職人員受處分,每兩天有一名廳級幹部因腐敗受到查處,每月有一名省部級幹部“落馬”,反腐力度前所未有。

本刊就“關進”權力的製度之籠建設、“關住”權力的行政倫理文化建構、權力運行機製改革等一係列問題專訪了中國監察學會原副會長、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

《檢察風雲》:“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的思想是政治文明的體現,蘊含著深刻的政治哲理。結合中國共產黨自十八大以來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呈現的新的戰略部署,請您對這句學術界和社會輿論常用的表達做一政治解讀。

李成言: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的提出,說明經過多年的實踐,製度反腐在廉潔政治建設工作格局中的地位更加明確和突出,有利於彰顯黨的反腐決心,並以更高的站位、更寬的視野推進廉潔政治建設。不管是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都需要把幹部權力特別是“一把手”權力、政府權力特別是行政裁量權、政治權力特別是部門立法權,關進製度的籠子裏。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指出,一個自由的健全的國家必然是一個權力受到合理、合法限製的國家,因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會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經驗。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政治文明的發展曆史,便是一個權力不斷受到製約和監督的發展史。

權力製約雖然發軔於西方資本主義發展初期,但並不是西方國家的專利,而是全人類政治文明的共享成果。現在,中央提出要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是對人類政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借鑒,也必將通過改革實踐為這項政治文明成果提供新的素材。

當前,反腐敗形勢很嚴峻,呈現易發、多發、高發的態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奢侈浪費現象嚴重,一些領域消極腐敗現象頻發,個別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政策中幾個關鍵詞值得重視:“堅決遏製”、“深化改革”、“源頭治理”、“逐步鏟除”。這幾個關鍵詞之前存在一定的內在邏輯關係,構成一個完整的反腐倡廉進程表。而貫穿其中的一個主線即是權力和製度之間的關係,離開這條主線,整個反腐倡廉建設將失去重點。因此,實現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是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現實選擇,也是實現反腐倡廉建設可持續性發展的必由之路。

《檢察風雲》:關進權力的製度之籠應當遵循哪些標準?

李成言: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對“製度”這個籠子本身需有一個科學認識。建構一個好的製度籠子,是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的基礎。

廉政製度本身需要達到三個標準:一是正義性。即廉政製度要符合國家反腐敗立法要求,能夠保證公民的合法權利、社會的公共利益以及國家的核心價值。二是適應性。即廉政製度要符合當前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形勢和任務要求,並且能夠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三是可操作性。即廉政製度能夠被應用於實際,產生實實在在的製度效應。要達到這三個標準,需要我們有一雙“巧手”,化解製度難題;需要我們提高編織“製度籠子”的能力和水平,實行公開立製、民主立製和科學立製。因此,我們所需要的“製度籠子”不僅要在外觀上完整,成為一個科學體係,而且在質量上要能夠解決現實廉政問題,不能淪為“花架子”,甚至是“擺設”。否則,“製度籠子”不僅不能發揮反腐倡廉作用,而且還可能成為腐敗滋生蔓延的避風港。

製度建設是一項係統工程,我們不能等待,也不能幻想,一方麵要盡快對現有的“製度籠子”查漏補缺;另一方麵,要根據反腐形勢變化,充分吸取世界各地反腐倡廉成果,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製、不能腐的防範機製和不易腐的保障機製。

《檢察風雲》:結合當前腐敗形勢,哪些製度能為製度之籠的有效運行打下基礎?

李成言:當前,要盡早建立健全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和信息公開製度兩項基礎性製度。其理由隻有一個,即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反腐的核心在於公開透明。如果公開透明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那麼整個廉政製度的發展會遇到很大阻礙。隻要能做到政府事務公開透明,就能讓貪官“見光死”。

廉政製度的基礎在於官員財產申報製度,應把官員的個人收入、家庭財產收入、親屬子女移居境外情況、從業情況等納入公示範圍,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政府的一切重大決策和立法都應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不能讓政務信息成為政府的“私產”,更不能以保密為由謀取部門利益。公開透明的最終目的在於保證公權力的正確行使,避免官員進行利益輸送,侵犯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