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下屬本已是一件值得反思的事情,在憤怒中批評下屬更是絕不容許!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在憤怒中保持清醒理智的頭腦。
日本著名企業學家德川家康曾說:“外來的敵人固然可怕,內部的人造反了,更可怕!”
如果一個領導動輒發怒,他的下屬難有信心替他工作,也許他心裏會想:“在這種領導手下做事有什麼意思呢?”喜歡發脾氣的人,遠比無能的人更容易遭致失敗。因此,身為領導,首先要警惕自己不要輕易發火,德川家康上麵所說的那句話,正好為此做一最好的注解。
領導是做什麼的?最大的目標是不是激勵你屬下的職員,自動自發地工作?假使你輕易表現你的憤怒,下屬對你的熱誠和信心,就無法維持長久,而整體說來,有一個這樣不能自製的人,對於公司的前途,也是一大威脅!
以前,中等程度以上的人才少,作為一個領導,隻要他的才能尚可,即使脾氣不好,照樣可以很安穩地生存下去。事實上,我們心裏明白,這樣的人遲早會被社會所淘汰。今後,這種人若無法自我改進,總有一天會遭到失敗的命運。
從另一方麵說,作為一個領導,他不能不考慮行為科學這些心理方麵的常識。領導在下屬麵前表露自己的情緒好惡,乃是最愚笨的領導方法,像這樣單純活在自我意識中的人,並非適當的領導人選。
如果你是這樣的領導,一些本來就比較消極的下屬,很容易受你情緒的幹擾,導致下屬得過且過,無論如何,對公司而言總是一大損失,而工作情緒的低落,更會使公司業績遭受嚴重的打擊。召開會議時,身為領導的人,如果動輒指責下屬,很可能會失去人心,帶來無窮的悔恨。
發怒和批評本不是一碼事。發怒往往達不到批評的目的。當然,下屬做錯了事情,有時不能不叫人生氣,但作為一個領導者要學會控製自己。控製的辦法有:
(1)要懂得領導者雖然有批評下級的權力,但領導者與被領導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領導者沒有對下級發脾氣的權利。
(2)時刻記著批評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下級改正偏離目標的言行。
如果隻圖一時痛快,那麼批評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3)當快要發怒時,可以設法轉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如做點別的事情,或暫時脫離接觸,待心平氣和時,再進行批評。
一個領導者在憤怒中批評下屬的時候,往往不是根據事實,而是根據自己的情緒,這是絕對錯誤的!
批評人要尊重事實,公平合理,說話有分寸,批評有根據,才能使對方信服。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尊心,對批評意見都比較敏感,一旦與事實有出入,會引起抵觸、對立情緒。因此,證據充分、事實確鑿非常重要。為了批評取得好效果,在批評之前要做些調查研究工作,要向有關人員詢問被批評人犯錯誤的過程,分析錯誤的性質、程度及原因,情況摸得越透,批評就越能切中要害。千萬別“橫挑鼻子豎挑眼”濫施批評,一看到點表麵現象就發火、就批評,往往效果不佳。
11.給下屬改正的機會
許多領導者對待犯了錯誤的下屬,不是將其調走,就是降職使用,或是不再給予重要性的工作。其實,下屬犯了錯誤,最痛苦的是其自身,應該給其改正錯誤的機會。
美孚石油公司有一位部門經理。由於在一筆生意中判斷錯誤,使公司損失了幾百萬美元。公司上下都認為這個經理肯定會被炒魷魚,這位經理也做好了被炒的準備。他去見洛克菲勒檢討了錯誤並要求辭職。而洛克菲勒卻平淡地說:“開除了你,這幾百萬學費不是白交了。”此後,這位經理在工作中為公司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
按理說,這位經理造成了這麼大的損失,開除也不為過,至少在某些領導者那裏一定會電閃雷鳴地大加訓斥一頓。有些領導者喜歡“痛打落水狗”,下屬越是認錯,他咆哮得越是厲害。他心裏是這樣想的:
“我說的話,你不放在心上,出了事你倒來認錯,不行,我不能放過你。”
這樣做會是什麼結果呢?一種可能是被罵之人垂頭喪氣;另一種可能,則是被罵之人忍無可忍,勃然大怒,重新“翻案”,大鬧一場而去。這時候,挨罵下屬的心情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就是認為,我已經認了錯,你還抓住我不放,實在太過分了。
美國人鮑勃·胡佛是個有名的試飛駕駛員,時常表演空中特技。一次,他從聖地亞哥表演完後,準備飛回洛杉磯。倒黴的是飛行時,剛好有兩個引擎同時出現故障。幸虧他反應靈敏,控製得當,飛機才得以降落。雖然無人傷亡,飛機卻已麵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