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下午5點半,劉英正準備下班,兒子史小於背著大書包哭著走進辦公室。史小宇進門就問:“媽媽,爸爸呢?”

劉英心疼地幫史小宇擦淚水,說:“小宇,誰欺侮你了?找爸爸有什麼事?”

史小宇一邊哭一邊說:“學校裏同學們都說我爸爸是殺警察的壞人,我說我爸爸是英雄,他們都不信,嘲笑我,不和我一起玩。我要找爸爸把他們抓起來,他們才是壞人,爸爸在哪兒?家裏沒有。”

劉英鼻子一酸,差點掉下淚來。就在一瞬間,劉英暗暗下定決心,一定想辦法洗清陳華加在史玉傑身上的不實之詞。現在史玉傑是兒子心目中的英雄,是自己未來的依靠,是父親最後的驕傲。不能讓他背上殺人犯的罪名。

劉英哄著兒子說:“小宇,你爸爸不是壞人,他是專抓壞人的英雄,他現在到很遠的地方抓壞人去,過幾天就會回來,你先回家做作業,我一會兒就回來。”

史小宇止住哭,背著書包回家去了。

劉英關好辦公室的門,急忙跑向鄭振華辦公室,鄭振華正收拾東西準備下班,見劉英來了,說“小劉呀,這麼晚了有什麼事嗎?”

“鄭叔叔,史玉傑受冤枉了你也不管嗎,那天晚上他一直在家,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劉景坤也可以說是鄭振華老上級了,所以劉英才可以這樣和他說話。

鄭振華說:“陳華堅持親眼看到殺人者是史玉傑,我們不能坐視不管呀!”

“可是陳華的話能相信嗎?”劉英有些氣憤。陳華比劉英大幾歲,同在公安大院長大,當然十分清楚陳華的為人。”

鄭振華說:“有些事情一時說不清楚,你放心,我和你一樣相信史玉傑不會殺人,法律是講證據,沒有證據,誰也不能認定史玉傑殺人。”

劉英想想也是,自己的心也稍稍平靜下來。於是,回家找了幾件衣服,送給史玉傑,看到史玉傑住在招待所,心想:“看來沒有把他犯人看待,調查清楚就會讓史玉傑回家的。”

沒想到,史玉傑竟然自已招供了。劉英把《新城都市報》那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她實在難以相信,史玉傑為什麼會招供?既然自己沒有殺人,那就應該為自己辯解,可史玉傑偏偏為什麼承認呢?難道是對史玉傑用了酷刑?她問顧偉,顧偉說,史隊是也警察,而且是副處級幹部,不可能對他進行刑訊逼供的。劉英不放心,又去找鄭振華,鄭振華斬釘截鐵地說:“我可以人格作保證,絕沒有對史玉傑用刑,何況審訊時我也在場。”

劉英仔細看了看史玉傑招供的殺人動機:“因陳華一直不服從領導,在工作中上產生矛盾,於是實施報複殺人。”史玉傑承認自己殺人,但是沒有承認與於小燕有婚外情,而陳華一口咬定史玉傑是因為於小燕想中止與他婚外戀情,所以遂報複殺人,兩者南轅北轍,可見其中必有隱情。

劉英放下報紙,撥通了宋濤的手機:“喂,我是劉英,你能不能到我家來一趟?”

宋濤此時正摟著許麗娜在床上睡覺,他走下床,說:“好的,我馬上來。”說完,宋濤扔下電話,對床上的許麗娜說:“有個客戶有急事找我,我必須馬上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