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曆史上,在發現黨內腐敗現象較為嚴重、作風建設問題較為突出的時候,紀委又經常采用權力反腐這些政治運動來治理,結果往往就會留下不少後遺症。例如,在文革前的“三反”運動,就誤傷了不少好人,甚至出現了一些逼供的現象,造成擴大化。這些反腐敗方法,直接忽視了製度建設的關鍵作用,直接導致了反腐敗工作中很多弊端長期不能得到有效解決。另外,一些紀委監察幹部因為害怕得罪人,對監察工作畏手畏腳,得過且過,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造成監督缺位。有的紀委還隻想著搞好自己和同級黨委的關係,不願、不主動向上級紀委彙報監察工作,甚至直接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對待監督責任,而這些反映出來的都是紀委不敢負責,不願監督的心態,也就是的反腐倡廉建設遇到瓶頸期後一直得不到提升的主要原因。從這些經驗教訓,也就不難得出加強紀委反腐倡廉建設的必要性了。
(三)捍衛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
實踐證明,人民群眾是社會曆史進步的推動者和力量源泉。黨能否執政和能否長期執政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黨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腐敗,從來都是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與之背道相馳的。新時期下,共產黨廉政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其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能捍衛人民利益,得到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而在廉政建設中,能否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必須讓人民能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麵獲得現實的利益,使社會不斷進步。
因此,對於紀委而言,他們需要更好地履職盡責、推動工作順利進行。與此同時,要始終堅持正確的工作方向,將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找準重點,樹好形象,充分整合利用各方力量和資源,來處理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和牽頭協調的工作,率先做好表率和典範,嚴格管理、抓黨員幹部隊伍,在最大程度上捍衛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結語
麵對這些嚴峻複雜的反腐敗鬥爭形勢,紀委需要不斷增強自己監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將監察責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高效的開展和推進反腐倡廉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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