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作為公司的一員,就必須要忠於自己的團體,要誠懇待人,否則必然走向反麵,被自己的團體所拋棄。當然,就是有形的付出,往往也不可能獲得完全相應的所得。管理學中主要內容——分配合理,其精髓就在讓所得盡可能接近於付出。假如一個人付出100,就想要求完全得到,這是不可能的,都拿走了,企業靠什麼來發展?
忠於團體,保護團體的利益,實際上也是保護了自己的利益。這是一個既簡單又正確的道理。在一個優秀的團體中,作為團體中的一份子,如果你不忠於團體,而時時刻刻計較於個人的利益,那麼你絕對得不到好的利益的。即使是相同的付出,個人所得也會因團體效益的不同而存在各式各樣的差別。
一位經濟學家曾說過:人的所得與付出就像天平,在天平的一端你能夠得到你需要的任何東西,但同時你必須往天平的另一端放上相應的法碼。沒有了忠誠,人才還是才嗎?答案是否定的。沒有忠誠,這樣的人才對該團體來說不但不是才,而且還可能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我們可以探究一下原因,沒有了忠誠,才能的使用就已經打了折扣:比如,一個技術高超,工作能力很強的職工。一但對他所服務團體不忠,就會對工作缺乏熱情、在工作中缺少創造,就會消極怠工,就會對集體漠不關心。一名話,就算是人才,他(她)要是缺乏對這個團體的忠誠,他(她)就不是才。
聯想總裁柳傳誌曾經這樣說:“企業真正要做好,總得有一批真的為國家、為民族富強把職業變成事業的人。純粹求職的人,在聯想沒有大的發展。”試想,一個對自己所在團體不熱愛,不忠誠的職員,怎麼會把職業當事業,又怎麼能貢獻他的智能和力量呢?柳傳誌評價這種人雖有能力,隻是聰明而已,達不到智能的程度。方正總裁張玉峰選拔人的是四條:有思想、會管理、能帶隊伍,跟公司一條心。他指有思想並不是歪想、邪想,而是指對公司發展有獨到的、正確的見解,跟公司一條心是關鍵。
敬業精神就是對自己職業的敬重、喜愛和專注。敬業精神是職業道德的核心。敬業精神是每一個人進入社會和從業的基本資格和必備素質。我們很難想象,一個不敬業的人能夠在工作中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幹出好的業績。各行各業湧現出來的狀元和模範,個個都是敬業的。作為個人,隻有自己敬業才能不斷進步;作為單位,隻有職工敬業才能發展興旺;作為國家,隻有人民敬業才能繁榮富強。因此筆者認為,應該把敬業精神作為考核人、評價人、使用人的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