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武功繁雜,博而不精,卻並非好事。現在時間充裕,又有旗鼓相當的對手,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正好可以去蕪存菁,將所有東西消化吸收,創出屬於自己獨有的武學。
原本是因為口舌之爭,引起的小摩擦。可是當兩人動手過招之後,卻發覺就像嚼邁炫口香糖,越打越上癮,怎麼也停不下來。
他們修為高絕,輕功了得,把十多匹馬當成了梅花樁,在上麵縱掠如飛,打得不亦樂乎。
一路上,兩人日夜兼程,除了吃飯打盹,就是切磋武功,趕路逃跑隻是順帶。
到了第二天的黃昏,所有馬兒實在吃不消了,集體罷工,表示抗議。
自然界中,人類之所以成為萬物之主,不是沒有理由的。如果算短程的速度,四條腿的馬兒,能日行數百裏,完爆兩條腿的人。
但那隻是第一天,到了第二天、第三天,馬的速度立刻銳減。如果沒有豆餅、蛋清等食料精心飼養,好好調理,這匹馬就徹底跑廢了。
但人卻不一樣,第一天也許隻能走三十裏,第二天就能到五十裏,第三天八十。接下來整整一個月,隻要管飽,都能以這個速度前行,耐力超強悍。
沒辦法,林羽鴻和上官鳳儀隻好停下腳步,讓馬兒能休整一夜。
在密林中平整出一塊空地,林羽鴻燃起篝火,打了兩隻榛雞,準備大展廚藝。
這些榛雞都是純天然綠色食品,吃鬆子、漿果,喝雪山融水長大的,肉質細膩柔美。
根本無需加任何作料,隻要在火上一烤,那種自然清新的芬芳氣息,就讓人深深沉醉。
上官鳳儀坐在篝火旁,眼巴巴地看著不停翻轉,滴著油脂的榛雞,不時悄悄咽口水。
這些天來,兩人都以肉幹、麵包為生,沒有好好吃過一頓飯。見到久違的美味,自然食指大動。
林羽鴻掏出一瓶伏特加,用牙齒咬開瓶蓋,喝了兩口,含在嘴裏,“噗——”猛地噴了出去。
“轟——”榛雞的身上,燃起一團明豔的光芒。水份、油脂迅速消融,收攏在皮肉下。
林羽鴻舉著樹枝,放在眼前瞅了瞅,發覺皮脆肉嫩,堪稱完美。
慷慨地把大的那隻遞過去:“這隻歸你了。”
上官鳳儀傻傻地看著金黃色的烤雞,雖然口中唾液四溢,但想到剛才林羽鴻的舉動,怎麼也張不開嘴。
林羽鴻可不管那些,徑自咬了一大口,嘴裏發出“嗚嗚”輕響,給自己豎起大拇指。
“哇塞,超棒的。”
轉著圈兒,將烤雞身上的脆皮全部啃了個遍,這才回過身來,好奇地問。
“喂,怎麼不吃啊?”
上官鳳儀神情猶豫,鼓起腮幫子,不滿地說。
“你幹嘛要拿嘴噴酒來著,是想讓我吃你的口水嗎?”
林羽鴻不可思議道:“小菜鳥,還是不是特種兵?執行任務的時候,連蚯蚓、螞蚱都是美味,你也太矯情了吧!”
“我……”上官鳳儀無話可說,凶巴巴地盯著烤雞,一咬牙一閉眼,“啊嗚”咬了上去。
“啪嗒、啪嗒”,嚼了幾下,頓時唇齒留香。再也顧不得什麼口水,歡快地吃了起來。
林羽鴻滿臉欣慰地看著她,一副“孺子可教”的樣子:“這就對了嘛!吃我的口水算什麼,青菜蘿卜,不都是大糞澆的麼?”
“呃——”聽了這句,上官鳳儀頓時停住嘴巴,惡狠狠地瞪著林羽鴻:“你敢再說!”
林羽鴻聳聳肩:“不說了,不說了。”
伸手把酒瓶遞過去,引誘道:“來點伏特加,喝了睡個好覺,今晚我值夜,你盡管放心。”
上官鳳儀撇嘴:“正是因為你值夜,我才不放心呢。”
“嗬嗬,你這丫頭,警惕心還蠻高的。怕醒來時臉蛋被畫成老虎麼,我還沒壞到那份上。”
林羽鴻遺憾地收回瓶子,向自己嘴裏灌去,“咕咚咚”喝了幾口。忽然酒性大起,手掌在腿上打著拍子,口中輕輕哼著。
飲不盡的杯中酒,
唱不斷的別離歌,
流不光的英雄血,
斬不完的仇人頭,
快哉,快哉!
自說自話,嘟嘟囔囔道:“好詩呀好詩,當浮一大白。”
上官鳳儀啃著雞翅膀,偷眼瞧看林羽鴻,隻見他擊掌而歌,神情豪邁,有一種狂野不羈的氣質。
莫名其妙的,心兒竟然“砰、砰”猛地跳了幾下,好像小鼓在敲。
“咦,心慌意亂,真氣浮動,這種感覺是怎麼回事。莫非,我練功走火入魔了?”
正在疑惑,卻發現林羽鴻懶散的神情,陡然轉為肅穆,伸手向天空一指。
“你聽,是什麼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