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到古代(1 / 1)

我叫蕭琦芥,女,名字是師傅起的,就是小乞丐的諧音。出生於何時,仿佛是公元2000年,這是收養我的菩薩廟看廟人說的。

因為生活在偏遠山區,盡管處在社會主義的福澤之下,可是太過閉塞,文明的春風吹不進去,封建的思想也散不開來,“男尊女卑”依然存在,父母生我卻不要我,便把我仍在荒郊野外。最後被瞎了隻眼的看廟人撿了回去,條件是艱苦了點,好在沒被狼銜了去,要不以後變成個狼孩,天啊!想想就恐怖!每月十五還要對著月亮咆哮一番,以顯示自己一下,素質太低!

後來,那破廟的看廟人去了,主持也終於到達了他那極樂世界,這廟也敗了,就剩下我一個,孤零零的,不過以前我也是這麼過的,那主持有點迂腐,我才不願意聽他那些鬼才聽得懂的禪語呢,不對,是鬼都聽不懂的。

在廟裏大約修行了十餘載,我的修行很是無聊,白天去要飯,傍晚會寺廟,阿彌陀佛,多虧老天可憐我,好歹有個住處。這麼多年來,我練得最好的莫過於定力,破廟頂上不知怎麼地破了個洞,那廟頂太高了,我根本又上不去,就隻能看著那個洞越來越大,久而久之,我的眼睛就可以很久不眨。

再後來,我就回到了古代。

怎麼回的?當然是死了之後,遊魂飄回去了唄!

怎麼死的?唉,做人要低調,這偉大的光榮實際,不說也罷!

不過,為了給後人以警示,我還是說了吧!

在我修行的十年裏,早已達到心如止水,眼睛隻對這兩樣東西發光:吃的和錢!

可就是有某些人就是抓住了我這麼個弱點,利誘呀!

大家要警惕呀,不能貪,即使貪,也不能太貪!

那天有一群人來,說每天都有肉有菜,吃的?好啊!

於是,我就同意了,就這樣把自己賣了,不,不是賣,怎麼能說是賣呢?是做貢獻那!我可是頗有修為的人,思維睿智。結果還在憧憬著第二頓吃什麼時,我便升天了!

不過,我死後,他們還給我立了個紀念碑——雖說有點寒酸——此碑大約為15cmx25cm的長方形,厚度較薄,比較軟,可折疊,放在我的骨灰盒裏——停,說道這裏,我要火了!好歹也給我燒個小紙廟呀,害得我死了都沒地方可住,所以成為無人管的遊魂,隻好遊回古代,附在一個小孩身上,可氣可氣!

至於做了什麼貢獻,這點到底還是很值得我驕傲的——我為了可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呀!回到古代,第一個遇到的自然是那個小女孩,仿佛是快不行了,我就乘虛而入,在她靈魂半醒半睡,若離若合之際,利用我比她強大的靈魂之力就把她擠出去了,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她那眼神的,直至今日,我一想到那眼神,整個身體都會抖地。可是,當時也是沒有辦法呀!大家都想活呀!況且,若是這個小女孩死了,我們誰都進不到她的身體裏去了呀!這是遊魂準則之意,誰違反了,要受烈火焚燒的,那可就永世不得超生了!

接著,我及得感謝老天爺了,讓我遇見這輩子最感激的人——我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