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失蹤案(2 / 2)

“是啊,主要是消失得太幹淨,現在不比以前,到處是監控,手機記錄什麼的,一個人很難憑空消失,總會留下蛛絲馬跡的。”彭玲玲攤開雙手道:“這個人的案子,就像蒸發了般,什麼線索都沒有。”

……

現代化的操作模式,謝凱接任務是用手機接的,選法寶也是用手機選的,來一趟京城,也就見一下林勇,視察具體情況,陪彭玲玲散散步,點了幾下手機,就又飛回潮市了。

所謂法寶,發貨方式居然是快遞!

謝凱挑了把長槍,可折疊,但體積還是偏大,也不方便帶上飛機,所以選的是直接快遞到家。他本人則是買了最快的機票先回潮市,彭玲玲隨後才來。

一方麵是不知道該如何跟彭玲玲這個神秘女人繼續待下去,一方麵是沈淑雯買房子出了點下插曲。

這個社會貧富差距非常大,有權無權,有人脈沒人脈區別也很大。包括買房子這種花錢的事,有沒有權利和人脈,都區別頗大。

沈淑雯第一次買房,沒啥經驗,簽了認購合同,聽售樓的小哥安排,交3萬定金,說到時可以抵8萬房款,然後跟著去看了看具體房子,以為就完事了。

結果經過她自己重新打聽,才發現交錢認購的房子隻是樓花,剛打地基,地麵上連塊磚都還沒建。售樓小哥帶她看的是隔壁建好的樓房,但賣的不是那棟!

這些都是賣房套路,樓花賣出現房的價錢。

知道這情況後,沈淑雯追問售樓小哥,一番專業辯論下來,她又得知一個消息:這小區的樓王,也就是中心那棟樓還有一戶沒賣出去,是小區裏最好的一戶。

對於人生第一次,沈淑雯當然想要換到那戶去,反正合同沒簽,就簽了個認購合同,換個號碼而已——想是這麼想。可現實中,售樓小哥朝上級申請直接被拒。拒絕的人是他的直屬經理,理由是那房子不賣,那是樓王,他經理打算當人情送給某些人。

這又勾起沈淑雯的好奇,他再深入打聽,才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

好小區,尤其是市政府附近的高檔小區,樓王基本是不賣的,這最好的房子大部分都給既有錢又有權的人預定了,普通人有錢都買不到。

“你經理是什麼人啊?有錢還不賺,這麼牛氣?”沈淑雯當時這麼問。

得到的回答又引出一連串八卦故事。

“我經理95年的,很漂亮的,聽說給上麵領導包了,所以特別牛氣!”售樓小哥八卦著,語氣裏既羨慕又嫉妒,為了在美女麵前表現,都開始賣自家經理了:“我知道這房子確實有!隻要還沒賣,按公司規定,有客戶指定要,就得賣!你可以來找經理直接對質,就說你原來選的房子又問題——那地方還沒有預售許可證呢!就用這個理由壓她,不賣就曝光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