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本性”是學校管理的核心價值取向
視點
作者:胡金平
據前不久南方某新聞網報道:南方某城市一所中學的管理者為了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兩年來在各班設立了秘密的“小小心理情報員”。他們“做著地下潛伏工作”,平時注意收集班級同學中出現的諸如某人上課精神恍惚、某人缺少父愛、某人愛給人取侮辱性的外號等信息,每周向老師彙報,以便教師“及時了解學生心理動態”。然而這樣一項極易引起爭議的控製式管理舉措,竟然在動機良善的大旗下獲得了大部分家長、學生甚至記者的理解、肯定和讚揚。
上述學校管理舉措之所以引起爭議,關鍵在於人們對教育管理的終極目的的認識產生了差異。在學校管理中,“教育”與“管理”二者之間孰輕孰重?學校管理是姓“教”,還是姓“管”?它們何者是手段,何者是目的?這原本是一個十分簡單明白的問題,如今在相當多的學校管理者的意識中卻變得異常模糊。在他們的心目中,在他們對於學校事務管理的思考過程中,在對於學校管理設計的各種舉措中,被列入優先考慮的是管理的有效性。他們將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以及效率化,作為學校管理工作追求的終極目標。恰是學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中心和事務主義取向,導致學校管理者常常是在“動機良善”“便於管理”的大旗下,出台一些涉及侵犯學生人身自由和基本權益、違反公平正義原則等“去教育”甚至“反教育”的舉措。
要求以“教育本性”作為學校管理的核心價值取向,意味著學校一切管理舉措的出台,都要本著教育目的,符合現代教育理念。通常所說的“管理育人”,其命題的本質便是承認管理隻是一種教育的手段和途徑,育人才是目的所在。而管理之所以能夠發揮育人的作用,乃是因為教育管理者秉承的管理理念與現代教育理念的取向是完全一致的。而控製性管理理念是與促進學生自主發展的教育理念相抵觸的。在這種管理理念下的學校,不可能培養出具有自由民主思想的學生,也不可能發揮現代社會所認可的育人職能。設立潛伏型心理信息員的舉措,之所以說它是“反教育”的,不是因為這種舉措沒有效果,也不是說它對教師掌握學生心理動態沒有意義,而是指這種行為本身違背了教育本性。對於潛伏者而言,極易造成他們兩麵人格的形成。而對於被觀察者而言,則是互不信任感的流行。如此一來,如何能使我們的學校培養出具有善良、誠實、公平精神的學生?這樣一種所謂解決了某些學生心理問題的舉措,又如何去應對由此出現的更多學生的更多的心理問題?
倡導以“教育本性”為學校管理的核心價值取向,要求學校管理的過程和方法,不能簡單地移植企業管理的模式和方法,而要根據學校管理工作的性質,依照學校管理對象的特點,符合現代教育的精神。毫無疑問,我們基層學校的絕大多數管理者所思所想所為都是為了使管理工作井井有條,都是為學生的前途著想、為學生的發展考慮。然而,動機的良善不能替代過程的公平正義,不代表可以不擇手段地去管理學校。更何況管理者所理解的“好動機”“好前途”與現代社會所倡導的“教育性”背道而馳的現象並不在少數。當下“教育性”在諸多學校管理中的流失,一個重要的原因乃是我們的學校管理者對於“教育”涵義認識的模糊。早在70多年前,潘光旦先生曾發表題為《宣傳不是教育》的文章,今天讀來對於我們理解教育本性依然有著啟示:教育假定人有內在的智慧,有用智慧解決問題的力量。教育不是預備替人解決問題,而是要使每個人因為有了它的幫助,能利用自己的智慧來想法應付和解決問題。教育也承認絕大多數人的智慧與其他心理的能力雖有根本相同的地方,也有個別互異的地方。為此,現代教育理論認為最合理的施教方式是啟發而不是灌輸。遇到個別的所在,還需個別的啟發。由此可見,理想的學校管理應是管理而不是管製,是啟發自覺而不是灌輸被動,是促進發展而不是包辦代替。
簡而言之,以“教育本性”為學校管理的核心價值取向,並不否認管理工作自身所具有的特殊價值,而是要求管理者首先應是一位教育者,應時刻基於教育者的立場去思考管理工作,以教育作為學校管理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管理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學校管理工作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教育目的的實現。
(作者係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