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三月十八日星期六晴

哈哈,今天終於把鹿晗拖出去玩兒了,說實話,真的廢了我好多口舌。鹿晗太孤僻,應該變得更開朗點才好。………不過,無論是怎麼的鹿晗我都喜歡,他很可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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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勳喜歡鹿晗,是真的喜歡。

其實你別看吳世勳會講葷段子;會抱著兄弟們一起出去無所顧忌地逍遙;會心情差的時候跑去酒吧跟隨著震耳欲聾的音樂盡情的開脫。但是,在吳世勳的骨子裏,他其實是一個純情的人。

什麼是愛情,說實話他不懂。但是從他看見鹿晗的那一刻開始,他就覺得有什麼東西就在自己的心裏偷偷地紮根發芽了。後來被他發現的時候,就已經深陷其中,無法自拔了。聽別人說,這就是一見鍾情,最為狗血的開場白。

狗血嗎?吳世勳抿著嘴唇,不以為然。

第一次遇見鹿晗的時候,吳世勳是完全被他的雙眼所吸引的。他沒有見過那麼好看的眼睛,赫石色的瞳孔裏就像是住進了光彩熠熠的繁星,透亮得如同冰晶。隻是他全身上下散發出來的生人勿近的氣息遮蓋住了雙眼的靚麗。他總是坐在角落裏,那種很容易就被人遺忘的地方,連帶著自己的靈魂也被迫封閉,看起來很聽話的樣子,不像其他人男生一樣一下課就到處跑。聽他們說,這個人叫做鹿晗,生性孤僻,不與人交流,幾乎沒有人和他交友。吳世勳撅撅嘴,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因素在作祟,自己竟對這人感了興趣。

接下來的事就變得理所當然,不過,吳世勳在與鹿晗交友這方麵也還是不太順利。他覺得鹿晗簡直就是在抵製與人交友,如果你幫他,他會很有禮貌的說謝謝,便沒了下文。如果你一直在他身旁講些你自己認為非常有趣的話題,然後自娛自樂地哈哈大笑,他隻會淡淡地看你一眼,便又沒了下文。這段時期,吳世勳真的是非常痛苦。有時候為了引起鹿晗的興趣,他甚至會做一些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自己的原則。而這一切的一切,隻不過是為了換一個冷漠的人的注意。到吳世勳意識到的時候,才覺得自己蠢爆了,這太不正常了,這根本就不是那個吳世勳,這一切簡直就是一個無法原諒的錯誤。

不過,同樣的錯誤犯一次叫做無心,犯兩次那就是傻|逼。吳世勳剛好不湊巧,他偏偏是傻|逼中的戰鬥機。

但,這也不是糟糕的。人的一生總是會遇到很多靚麗的風景,那些妙不可言的東西總能夠讓人顫顫微微地伸出雙手,渴望觸碰與擁有,小心謹慎的嗬護,用心用力的體會。這就叫做懵懂,愛情最初的開始。而吳世勳也是偏偏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就這樣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和鹿晗的關係才漸漸熟落了起來。吳世勳非常高興,像是得了蜜糖的孩子。對於他來說這是他的驕傲,是他用不懈的努力打動了鹿晗。當然,這隻不過是他個人的理解。但是,他依舊不滿足。因為在他的世界裏,隻有在一起,才可以地老天荒。

可以說,那是他們的第一個正式的約會,也可以說不是約會,隻不過是第一次由他們倆人的玩耍。當然也是吳世勳主動提及的無疑。其實鹿晗並不想這樣,對於他來說,能夠認識吳世勳,並且做了他的好朋友,得到了來自他的無微不至的關心,甚至還知曉了他更深一處的渴望。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眼裏根本就是一個美麗的意外。說不上驚喜或希冀,他隻是有些驚詫。

外出的地點定的是郊外的一個風景區,距離也不遠,乘車約莫半個多小時就可以到達。果不其然,鹿晗一大早就在自己家的樓下看到了隻身一人等候的吳世勳。他身型修長,高大帥氣,即便是一件簡單的茶綠色的襯衫也可以讓人一看就別移不開視線,也難怪會有那麼多女孩子搶著追他。不過要是知道了吳世勳對他這個孤僻的男人感興趣,那些女孩子估計是要大跌眼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