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傷不起的民用航班(1 / 1)

傷不起的民用航班

卷首語

誰都有不順心的時候,如果想發泄一下,一定得講究方式方法。大汗淋漓地運動一下,搞個Party,或者去K歌,甚至小酌幾杯都未嚐不可,但千萬別和民航開玩笑。近日,先後以電話方式製造11起“航班詐彈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季某,先後帶上了閃亮的手銬。就因為這二位的幾通電話,導致11個航班遭遇炸彈恐慌,緊急降落或延遲起飛,安全人員對飛機和全體乘客重新安檢和排查,許多位置甚至要手工探查,艱苦卓絕之餘,發現原來是虛驚一場。安全人員忙活完之後,接下來就輪到公安機關忙活了,不過這類案件對警方而言並不難破,嫌犯跑不了。

高,實在是高。這不是對嫌疑人行為的評價,而是說這幾個電話的代價。中國法律對這類行為,一般按照《刑法》第291條規定,以編造恐怖資訊罪論處,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實際上,這種條文在適用時還是有些寬泛和模糊,而且對民事賠償部分強調不足。目前,美國費城法院正在審理一樁詐彈恐嚇。當事人——26歲的美國青年肯尼斯·史密斯為了報複女友,於2012年9月6日打電話謊稱一架從費城飛往達拉斯的航班上有危險品——他女友的前男友正在機上,美國警方如臨大敵,飛機被迫返航,還逮捕了機上所謂“嫌犯”——實際上此人隻是非法持有大麻。如今史密斯麵臨最高15年的監禁,以及50萬美元的罰款。

按照美國法律,炸彈欺騙行為將麵臨嚴厲製裁。紐約州法律將炸彈欺騙定性為“E級罪行”,與故意人身傷害、搶劫和盜竊同屬一級,量刑至少1年監禁。而如果是在馬薩諸塞州,當事人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50 000美元罰金。別忘了,這裏還不包括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的賠償。

英國法律對炸彈欺騙行為的處罰也很給力。1971年刑法規定,炸彈欺騙行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製造公共混亂、威脅毀壞財產,以及浪費警方時間等罪名。1977年刑法又規定,炸彈欺騙可單獨治罪,最高可判5年監禁並處罰金。去年一名英國航空公司空少搞惡作劇,謊稱機上有炸彈即將爆炸,其謊言被當場識破,但仍遭起訴並被判處6個月監禁。2011年1月24日,一架從阿布紮比前往倫敦的航班上,一名乘客宣稱自己攜帶槍支,準備在飛行過程中引爆,結果英國如臨大敵,派出皇家空軍戰鬥機起飛攔截,客機緊急備降,雖然事後調查並未發現此人攜帶危險品,但鑒於其行為引發了大範圍恐慌,浪費了大量公共和私人資金,最終英國法院判處此人3年監禁。

別以為航空企業和安全部門小題大做,以安全為第一準則的航空運輸業,麵對炸彈欺騙行為,並沒有辦法立即辨別真偽,出於對全體乘客安全負責,隻能以真正警報對待,啟動應急預案。一旦進入緊急狀態,那花費就海了去了。延遲起飛或緊急備降,都可能打亂正常的航班計劃,有些本應降落的飛機得徘徊等待,而備降的飛機也要重新起降,空管機構也要麵臨巨大壓力,且不說大量動用安檢人員和設備的各項費用,單就各航班因此多耗費的燃油,就能折成一筆巨款。

FBI發言人曾這樣勸誡公民,“對民航客機實施威脅是嚴重罪行,行為人會遭到起訴。對這類威脅騙局的調查與應對舉措會花費政府大量的公共資金。”打電話拿虛假炸彈警報晃點民航,除了蹲監獄,你還得賠償一大筆資金。再通俗點兒就是,民用航班,你傷不起。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