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思想星空(1)(1 / 3)

論企業價值最大化

2007年10月22日

作者心語:

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對企業有五點要求:一是將為股東創造價值作為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基本目標;二是與客戶共同創造價值,實現共贏;三是為員工的成長和價值提升創造機會;四是要形成企業利益均衡機製;五是將回報社會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企業價值的根本是對社會的貢獻

縱觀近半個多世紀的企業發展過程,隨著企業所處環境的不斷變化,企業的價值取向和衡量標準亦隨之發生變化。作為社會資源的一種組織形式,企業價值最終體現在對社會的貢獻上。

(一)企業經濟價值≠企業價值

從經濟價值取向模式來看,企業價值主要以追求利潤最大化和股東財富最大化為目標。追求利潤最大化使得出資人(股東)將利潤和產生利潤的載體即企業的資產和淨資產作為重心,容易導致企業側重短期行為,忽視技術研究、產品開發、人力資源開發等方麵,不利於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在非充分有效的市場中,股東財富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不屬於管理者的可控範圍,股東財富最大化無法成為一個公正的標準和統一衡量的客觀尺度,而且有損公司管理者考核作用的發揮。比如,在上市公司中,很多管理者為了謀求股票投資者的好感,提升股票價格,可能會實施不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的管理行為,發布錯誤或失真信息。這種例子,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比比皆是。

顯而易見,僅從追求利潤、股東的經濟利益等經濟價值的角度來定義企業價值具有相當的片麵性。誠然,企業是一個經濟實體和經營共同體,其價值觀中必定包含十分明確的“盈利”這一經濟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但這絕不意味著優秀企業在經濟價值取向上是一種單純的謀利組織,也絕不意味著企業的全部經營管理在於謀取利潤最大化。

管理大師德魯克說:“企業的目的在於企業之外。”近年來相繼發生的企業醜聞,許多“昨日英雄,今日狗熊”的事例不斷出現,也讓我們不得不糾正過分以財務信息為中心的企業價值判斷標準。

應該說企業是多邊契約關係的總和,在實現經濟價值的過程中會受到越來越多的驅動因素的影響,自然會出現企業利益相關者群體。企業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經營層、政府、一般員工,包括各方麵客戶等。這個群體由於都有自身的利益,因此共同構成企業的利益製衡機製。於是,追求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就成為了企業的目標。

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要求企業一是將為股東創造價值作為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基本目標;二是要以一流的產品和服務滿足和超越客戶的期望,與客戶共同創造價值,實現共贏;三是要為員工的成長和價值提升創造機會,實現企業和員工價值的和諧一致;四是要形成企業利益均衡機製,協調好所有者、企業員工以及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以保持企業的持續發展;五是將回報社會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發展作出貢獻。

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看出,企業價值的評判標準已從社會的角度重新定義,即以經濟增加值財務管理指標(EVA)及基於其上的管理體係來評判。

EVA考慮了企業投入的所有資本(包括權益資本)的成本,是對企業創造的新財富的價值衡量,增加值的多少體現企業為社會創造的新財富的實際水平,同時也是企業股東、債權人、經營者、政府、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源泉。

(二)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需要企業關注社會責任

企業的各種活動都離不開道德價值的評判。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或組織在賺取利潤的同時必須主動承擔對環境、社會和利益相關者的責任。

企業經濟利益與社會責任相統一的現代企業管理的社會綜合價值體係是對傳統理性管理單純利潤價值體係的揚棄,是對經濟主義管理理念的超越。這是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管理的高境界追求,是一種必須不斷追求的目標選擇。追求企業利潤和社會責任雙重目標的統一,是21世紀企業管理的基本趨勢,它是一種全新的理念,其主要內涵包括:

(1)對資源利用、生態平衡、環境保護、安全、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承擔責任;

(2)對消費者的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承擔責任;

(3)對員工的安全、身心健康和全麵發展承擔責任;

(4)對投資者應有的收益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