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應該很恨我(1 / 2)

本來一個婆婆就夠讓淩夢頭疼了。這下倒好,親媽也來了。還是跟婆婆立場對立的。

蔣母聽淩母在兒子兒媳麵前指責自己,當然不樂意。立馬坐在沙發上滿腹委屈的大哭起來:

“我怎麼錯了?我哪做的不對了?我把夢夢當我的親閨女一樣,親家你居然說出這些話,我真是傷心啊!”

淩夢見婆婆哭了,立刻手忙腳亂的拿著紙巾想要去安慰她。卻被母親給攔住了。淩母不慌不忙的說:“除了在孩子們麵前用哭鬧來威脅他們,還能不能有點新花樣了?”

蔣母聽到淩母這樣說自己,情緒更加激動了。她噌的從沙發上站起來,顫抖著手指著淩母說:“你,你這麼說是什麼意思?難到你不想他們有孩子?你這安的到底是什麼心啊?”

眼見兩媽就要吵起來,蔣文博趕緊站在兩人中間做了隔斷。從中調和。淩夢也拉著淩母坐下。兩媽的情緒這才稍微緩和點。

這時淩母淡淡的開口道:“不是我不想他們有孩子。而是兩人這婚禮都還沒辦,這就有孩子了,傳出去別人怎麼看?要孩子等辦了婚禮再辦也不遲啊。”

蔣母聽到這,終於做出了讓步。同意婚禮後要孩子。但是要求婚禮盡快。

可是蔣文博手上剛接了一個項目,至少得三四個月才能完工。肯定是沒辦法答應蔣母的要求。眼見蔣母又要生氣了,淩夢趕緊說:“那就元旦吧。那時候文博的項目也完了。日子也喜慶。”

於是婚禮的日子就這麼定了下來。可是當談到婚禮的具體要求時,兩媽又鬧了起來。

淩母的意思是婚禮還得按照正常程序來走,該給的彩禮還得給。該置辦的東西還得置辦,再說他們是生意人,婚禮還要辦得體麵。

而蔣母卻覺得這婚禮無非就是走個過場,兩孩子已經結婚了。所以能省則省,這樣省下來的錢還可以留給兩孩子還月供。

於是兩媽為了婚禮的事再次吵了起來。這時候,沉默許久的蔣文博發話了。他看著蔣母說:“媽,婚禮的事按照嶽母說的辦。夢夢應該擁有一個體麵的婚禮。”

蔣文博的話讓淩夢很感動,這時候她回想著蔣母說的話,覺得也不無道理。便想開口勸淩母,淩母卻搶先道:

“還是文博講道理。那這事就這麼辦了。具體的彩禮還有婚宴細節,到時候我會列張清單給你的。好,我有點累了,先去休息一下,飯好了叫我。”

然後便在蔣母無比不滿的視線中,優雅的走進了次臥關上了門。

剛把門關上,淩母就興奮的做了一個yes!然後蹦到床上跟淩父報告戰績,尋求表揚。

電話那端的淩父給她發來一個大大的飛吻,意在表揚妻子的能力,也不忘了囑咐她別太過分,適可而止。

淩夢見事情已經解決,也進了臥室忙自己的事。客廳剩下蔣文博母子二人。此時蔣母生氣的戳了一下蔣文博的腦袋,恨鐵不成鋼的說:“瞧你那點出息!她要什麼你就給什麼,以後他們家還不得把咱家給榨幹了!

這房子的事也是你那丈母娘的主意吧?你到底有沒有腦子啊!!真懷疑你是不是我親生的。”

蔣文博一邊揉著自己的腦袋,一邊笑嘻嘻的說:“就因為是你親生的才這麼優秀啊。告訴你件事,讓你開心開心。這個項目完了我就會升職了。”

果然,蔣母聽到這個消息以後,臉上立刻露出了自豪的笑容。連聲稱讚道:“真不愧是我兒子,真有出息!”

蔣文博哄好了母親,就進臥室去哄老婆了。此時蔣文博隻想唱首歌:男人哭吧不是罪!

這天淩夢跟往常一樣,忙著公司的招聘工作。在整理簡曆的時候,無意中瞥了一眼某張簡曆上的照片,有點眼熟。她猶豫著,抽出來仔細看了一下。還真是熟人-羅小慧。

照片上的羅小慧看上去比以前瘦了許多,不過似乎比之前看上去更有女人味了。

她這次應聘的是公司某個部門的文員工作。按照推斷,羅小慧跟薑超的孩子快一歲了。按照薑超的家庭條件跟性格,完全不用她出來工作的。

而且文員所做的事情比較簡單,因此羅小慧的條件來應聘這個崗位是綽綽有餘的。淩夢也不是那個記仇的人。便讓人通知了羅小慧。

兩人見麵是在公司的會議室。標準的麵試樣子。當羅小慧從外麵走進來看到麵試位置上坐的人時,顯然驚訝不小。

“是你?”

“是我。”

這是兩人再見麵時說的第一句話。

“你跟薑超結婚了吧?”

“我們分手很久了。”

那天淩夢才知道,羅小慧跟薑超最後並沒有在一起。他們的孩子也沒有生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