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預算審核上,依法對部隊分配使用的各項經費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綜合實施“預算指標批複、下達和預算資金劃撥情況,預算機動經費分配情況以及預算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等審核內容,加強經費分配的客觀調控,防止和克服經費分配的隨意性。
最後,在預算執行上,通過預算管理,在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對部隊使用的各項經費進行係統地考核和評價。進行資金使用情況與預算目標的對比,分析差異,揭露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經費分配,並糾正和製裁預算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增強預算的約束力,維護預算製度的嚴肅性,確保有限的經費用在“刀刃”上。
三、完善監督機製,確保財務製度得到落實
財務監控作為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該職能貫穿於財務管理的全過程。隨著消防部隊建設步伐的加快,部隊經費開支事務日益複雜。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應在原有的管理體係上完善監督機製,用科學的監督措施來對部隊的經濟活動進行規範和約束,從而保障消防部隊各項財務製度得到落實,促進財務管理工作的建設。
一是優化監督製約機製。良好的監督製約機製是保證監督工作取得實效的關鍵。在監督製約機製的優化上,重點是要對財務內部組織結構進行優化,對財務機構設置進行改革,保證財務人員的獨立性。在橫向關係上,實現崗位與崗位之間人員的互相監督;在縱向關係上,實現崗位與崗位人員之間的相互製約。從而形成科學的權力製衡和監督製約機製。
二是創新監督方法。首先,將預算評審、動態監控、績效評價納入部隊財務監督職責設計中,對部隊重點經費的使用過程進行深入的分析,尤其是事前、事中的關鍵點和切入點,前移監督關口,將監督工作放在源頭。並強化事後績效監督,實現監督對象的全麵覆蓋。其次,建立立體監督平台,拓寬監督渠道。在財務監督上,推行財務信息公開公示製度。在一定的時期內向官兵公開經費標準、經費分配、年度預算等經費使用信息,形成人人參與財務監控的良好氛圍,拓寬監督渠道。最後,建立財務監督的有效協作機製。目前,消防部隊財務監督體係的組成部分有:審計監督、財務監督、紀檢監察等。這些監督都承擔著監督部隊經濟活動的職責,但在監督內容和監督方式上各有差異,各有側重。為提高整體監督效果,部分財務監督可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這些監督主體之間的合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促進監督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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