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專門的管理機構
鄉鎮成立了村賬委托鄉鎮代理服務中心,抽調鄉鎮財政所和經管站人員擔任專業會計和資金結算員(出納),取消村出納崗位,村會計改任報賬員。鄉鎮專業會計由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區裏對專業會計進行崗前培訓。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具有村會計以前所不具有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大大提高了各項財經法規法紀的貫徹執行力度,改變了以往製度掛在牆上停在口上寫在紙上得不到有效落實的情況。
(三)有先進的核算平台
區財政拿出100萬元專項資金,給各鄉鎮代理服務中心添置了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並購買會計電算化軟件,進行區鄉聯網,實現了在區裏就可以隨意調閱村級財務賬目。先進的核算平台,一方麵提高了農村“三資”管理會計核算水平,解決了過去因村會計水平不一,會計科目處理出錯等導致會計資料準確性不高的問題;另一方麵防範了“回頭賬”的產生,保證了會計資料的真實性。
(四)有科學的內部製約
村健全了民主理財組織。每張票據都要經民主理財組織的蓋章認可,方可通過鄉鎮專業會計的審核報銷入賬。單筆500元以上的開支票據,還需要鄉鎮聯村幹部的簽字。村幹部在財務活動上的製約多了,村集體財務活動變規範了,透明度也增強了,幹群關係得到極大改善。
三、目前的不足和對策
(一)村賬委托鄉鎮雙代理服務目前的不足
“雙代理”是適應目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一劑良方,在短期內應予以大力推廣,但需要進一步完善。該區“雙代理”目前存在四個方麵的不足。
1、資金管理嚴格,但資源資產管理不足
目前代理服務中心管理的主要是上級拔款、財政轉移支付、項目資金等,對村集體債權債務和資源資產的管理少,一些村債務明總不符、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情況依然沒得到解決。即使在資金管理方麵,對村集體掌握的非財政下拔資金管理較少。
2、專業會計不專,財務報銷手續繁瑣
由於鄉鎮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都是兼職,一個資金結算員要管理十幾個甚至三十多個村的資金,精力上忙不過來。個別村報銷單據,需要民主理財小組、村審批人、專業會計、聯村幹部、經管站長、財政所長、代理中心主任7個人的簽字,手續過於繁瑣。
3、農村“三資”管理審計機構缺位
村賬委托鄉鎮雙代理前,村賬由村會計核算,鄉鎮經管站負責審計。現在村賬由鄉鎮代理服務中心負責核算,而代理服務中心專業會計又由鄉鎮經管站工作人員擔任,如還由鄉鎮經管站負責審計則顯然不行,如由區審計局審計,這麼大的工作量也不現實。
4、農村“三資”管理業務主管部門職能重疊不清
目前農村“三資”管理由鄉鎮代理服務中心負責,代理服務中心工作由財政所與經管站聯合實施,財政部門和經管部門兩家圍繞誰占主導一直糾纏不清,影響了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對策建議
1、進一步提高領導認識
把此項工作納入對鄉鎮政府的崗責考核指標體係,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避免“人亡政息”。
2、進一步加強幹部教育
加強對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增強其執行財經法紀規章製度的自覺性。每屆村支兩委選舉結束後,各級政府要組織對新當選的全體村幹部開展財經法紀知識培訓。
3、進一步完善製度建設
一是完善財務審計製度,明確審計機構。二是完善資金盤查製度。定期檢查村報賬員手頭現金,防範村設置“賬外賬”、“小金庫”與“坐支”。三是完善“三資”清理製度。組織群眾代表,每年對該村集體“三資”賬麵情況與實際情況開展核對。
4、進一步精簡報銷手續
筆者覺得,村級的財務開支隻要有四個人的簽字就夠了,即經辦人、村民主理財小組、村審批人、鄉鎮代理服務中心會計。簽字的目的,是明確責任,把責任明確就可以了。究竟村級財務活動的主體是村級,鄉鎮不要介入的太多。
5、進一步明晰主管部門
這個是帶全國性的問題。筆者認為無論是明確財政部門主管還是明確農業部門主管哪一家都好,但絕不能兩家同時都管。建議全國出台一個權威性文件,盡早明確主管部門,避免基層推諉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