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關宏觀調控對礦山資源開發投資的影響分析(2 / 2)

二、在宏觀調控背景下,礦山企業推進可持續發展的相關策略

(一)形成循環經濟格局

首先應該針對礦山資源所涉及的開發領域進行有效擴展,促進產業鏈的不斷拉長,實現資源利用效率的有效增強,具體來說,一方麵需加快冶煉以及采礦設備的改造更新步伐,限期整改落後技術設備,若在期限內仍然難以達標,則需立即整改,另一方麵則需加快礦山企業製度建設與完善步伐,奠定循環經濟格局的形成基礎。然後在配置之以國家製定構建的資源開發補償互助機製基礎上,將環境保護跟資源消耗之間所存在的相互關係實施有效處理,形成良性的資源開發、環境治理、稅源互補新機製。最後,礦山企業需良好控製自身的快速發展,就實際的礦產資源開采規模進行合理規劃,將資源利用率發揮到最大。

(二)規範民間融資,強化異地貸款監管

隨著民間融資比重的逐步增加,其被合理納入到我國的金融宏觀調控範圍以內,為此,需將“疏”、“堵”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標本兼治,通過構建相應的監測體係,及時掌握疏導民間融資投向,盡快出台各項管理辦法,實現民間融資的規範化已經合法公開化,將其所具備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與此同時,需強化異地貸款監管,在構建雙向監控製度的基礎上,實行雙向監管,采取有效的規範措施,製約此貸彼用以及嚴重違反國家信貸政策的異地貸款情況。

(三)加大支持經濟轉型力度

首先需要做到的是,針對礦山資源的深加工項目,逐步強化其的實際融資力度,構建有利的可持續發展信貸投入機製,然後,應該針對宏觀調控的實質有著深入了解與把握,實現對“ 有保有壓、區別對待”政策的良好落實,特別是在經濟不發達卻擁有著豐富礦產資源的地區,應合理引導資金投入,確保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創造雙贏局麵。

三、結束語

綜上可以知道,在宏觀調控下,礦山企業需運用科學的方式合理展開礦山資源的有效開發與利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措施,構建完善機製,加強監管,強化經濟轉型力度,不斷推動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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