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財政補償政策分析(2 / 2)

三、對涉農金融業務實行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最新的曆史形勢下,相對來講當前其他行業的稅負明顯低於金融業,要想切實促使財政補償真正地為農村金融的發展而服務,適當的對涉農金融業務進行稅收政策的優惠,不失為一個良方。具體來說,對涉農金融業務可以嚐試著免征營業稅,這樣不僅在體現了支農政策的基礎上促使涉農貸款業務本身獲得財政貼息,而且對於總體的稅收收入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對於農村新型的經濟行為,更是要在一定的程度上賦予多的鼓勵和支持,尤其是一些資產雖然是固定資產具有不變的特征,但是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的資產,要賦予其能享受諸如投資抵免稅等的優惠政策。同時,壞賬處理的情況是隨時存在的,要正麵麵對這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逾期應收未收的利息,若他日能夠重新收回的話,就可以嚐試在基於實際收回利息的前提下征收營業稅。從理論上來說,不宜對金融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但是可以通過另外一種方式,比如可以通過設置優惠稅率等政策引導相應的金融機構把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涉農領域,以便衝銷農貸損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貸款提供損失撥備。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對涉農金融業務進行稅收優惠,並不是說明隻要涉農業務就可以享受,這需要有關部門通過實地考察和相關資料數據的總結與展望,才能做出慎重的決定。

四、結束語

合理的財政政策補償能夠改善農村金融的融資環境,增強農村金融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逐步地解決農村金融抑製的問題,發揮農村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為農村金融以及農村經濟的發展奠定不可替代的紮實基礎。因此,政府以及相關部門要不斷地總結實踐經驗和借鑒精華,探索更多地利於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財政補償政策的良好途徑和方式,帶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步伐,促進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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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小東,李季剛.《發揮公共財產作用,推動農村金融發展的政策研究》.中國證劵期貨.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