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正規的足療(3 / 3)

當時的選秀抽簽還是信封抽取,當時能夠拿到狀元簽的其實隻有馬刺和費城,凱爾特人的簽位已經交易走了,當時代表馬刺隊上台的正是老板彼得霍爾特,1993年霍爾特跟隨聖城的財政團買下了馬刺,隨後逐步通過入股的方式完全控製了球隊,等到1996年的時候,也就是鄧肯選秀的前一年,霍爾特已經是馬刺隊真正且唯一的老板的,老板新上任肯定的上去哆嗦兩下,結果他的運氣出奇的好,腳踏祥瑞,頂環九龍——他拿到了第一順位,也就是說,他拿到了鄧肯。

鄧肯?還用我細說嗎?估計看這一卷的人沒有不認識鄧肯的,總而言之就是倆字,那就是,牛逼,鄧肯早在大一的時候就被預測有首輪新秀的潛力,大二的時候前三,大三的時候就已經是與馬庫斯-坎比齊名的超級內線了(坎比獲得了1996的奈史密斯大獎,鄧肯是1997年),大四的時候,球探在鄧肯的球探報告上寫下了這麼一段話——

他沒啥潛力,但是他現在就是超級巨星。

要知道喬丹與科比都沒人這麼寫過但是,但是,這真的是寫給鄧肯的。

有很多人都有這麼一個問題搞不明白,那就是NBA球隊大多不喜歡大四球員,因為大四球員意味著球員技術基本定型,沒啥潛力,曾經在大學裏呼風喚雨的JJ-雷迪克和漢斯布魯包括現在在聯盟裏混的風生水起的德拉蒙德-格林莫不是如此,但是憑啥鄧肯這麼招人愛。

對於這個問題,原因就這一個,就是尼瑪他太厲害了,跟大學那幫子球員根本就不是一個級別的,大四最後一年場均20.8分14.7個籃板球3.3次封蓋外加60%的投籃命中率,每晚上貢獻30+20的比賽就跟喝麵條似得,當時他的即戰力就在90以上,即便潛力是0 也有人爭著搶著要,更何況鄧肯念大學念得早,他17歲開始念大學,畢業的時候不到21歲,參加第一場NBA比賽的時候是21歲零6個月。

鄧肯這個人其實骨子裏是跟波波維奇是一路的,外冷而內熱,喜歡講冷笑話,鄧肯得知自己被聖城選中的時候,笑著說,他不明白聖城為什麼選自己,他們不是已經有了大衛羅賓遜嗎?難道讓我打控衛?其實我挺喜歡艾弗裏-約翰遜的,為啥我要跟他搶飯碗?

鄧肯來球隊報到的時候羅賓遜正在長島的沙灘上曬太陽,沒能與球隊合練,當他得知整支球隊都在為得到鄧肯而欣喜若狂的時候,他打電話問埃利奧特,說,

那小子好牛逼,看我怎麼教育教育他。

NBA向來由於欺負新秀和傳統,就連老實敦厚的羅賓遜也不免俗套。

結果埃利奧特直接一句話就把羅賓遜噎回去了,他說,

你教育他?你會的他都會,你不會的他也會,好了,我要去跟鄧肯訓練了……

鄧肯在新秀賽季季前賽的時候表現不好,因為波波維奇發現鄧肯的左手能力不如右手,他要求鄧肯在季前賽中一直要把左手當做主攻手,老實巴交的鄧肯就聽了波波維奇的教導,結果在打爵士的時候有這麼一個人,叫格雷格-奧斯特塔格,去年場均4.7分2.6個籃板球的龍套,他在季前賽中對著鄧肯就是一頓胖揍,把鄧肯完全打成了篩子,全世界的人民又疑惑了,臥槽,難道聖城花大力氣選了個水貨?結果常規賽開打之後,鄧肯用實際行動告訴世人——我尼瑪都是逗你們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