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永遠都不會忘記1976年7月28日這個特殊的日子,這一天唐山發生大地震,24萬人被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奪去了生命。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這次地震的第一報信人一定是唐山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但實際上,給黨中央報信使黨中央準確了解震中位置和情況的,是一位煤礦的普通幹部,一個叫李玉林的唐山人。
整個報信的過程是這樣的:
當天淩晨三點多,正在熟睡中的李玉林被地震震醒了。跑出去一看,他立即被眼前可怕的景象驚呆了。當時他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趕緊去礦上看看工人怎麼樣了。
在去煤礦的途中,他經過自己父母的家,但是為了爭取時間,他沒有進去。一路上,四周靜得可怕,房子全倒了,隻剩一片廢墟,到了礦上,又是一片狼藉。他轉身又朝市委大樓跑去,到了那裏,他才發現市委大樓也已經被夷為平地。
軍人出身的李玉林突然意識到:必須盡快向黨中央彙報災情,隻有部隊才能應付眼前的局麵,而隻有黨中央才能調動部隊。這時,礦上的救護車正好開了過來,李玉林馬上將車攔住。
碾過瓦礫,救護車駛上起伏不平的道路,在寂靜與黑暗中顛簸、搖擺,拚盡全力一路奔馳向西,直奔首都北京。
經過千辛萬苦,李玉林終於到了中南海,向幾位副總理彙報了唐山的情況。不僅如此,李玉林還迅速地畫了一張地圖,標明了出入唐山的各個路口,還大致標明了各機關、廠礦的位置。就這樣,李玉林的報信為黨中央指揮開展救災工作贏得了寶貴的時間,也因此挽救了無數唐山人的生命,而他自己卻在這場地震中失去了14位親人。
在這個故事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如何用責任感保證執行完成的典型。
1.責無旁貸
為什麼那麼多人,隻有李玉林想到了要去向黨中央報信?因為麵對突如其來的災難,李玉林首先想到的是:讓黨中央知道情況,趕緊開展救援工作,是我責無旁貸的責任!
2.當仁不讓
按常理,發生這麼大的災難,首先報信的應該是唐山市委、市政府,但當時市委大樓已夷為平地,而交通和通信又全部中斷,這時候,哪怕有一個人能早一分鍾去報信,多一個人彙報情況,對黨中央早一點開展救災工作,進行更周到的部署都是極為寶貴的,於是,他當仁不讓地主動承擔起了執行任務。
3.先公後私
李玉林在地震中失去了14位親人,甚至在路過父母家時,他都沒顧得上進去看一眼,這並不是他沒有感情,而是因為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責任。
責任到位,執行才能到位
實際工作中,之所以會出現一些重大決策沒有很好地落實到位,一些重要政策在落實過程中打了折扣,一些重大工程在實施過程中進展緩慢等現象,究其原因,往往不是方向不明、道理不清、招數不對,而是失之於用心不夠、責任不清。
廣州一個家電製造有限責任公司曾發生過這樣一起“事故”:3號車間有一台機器出了故障,經過技術人員檢查,發現原來一個配套的螺絲釘掉了,怎麼找也找不到,於是隻好去重新買。
在購買時發現市內好幾家五金商店都沒有那種螺絲釘,采購員又跑了幾家大型的商場,也沒有買到。
幾天很快就過去了,采購員還在尋找那種螺絲釘,可是工廠卻因為機器不能運轉而停產。於是,公司的領導者不得不介入此事,認真聽取事故的前因後果,並且想方設法尋找修複的方法。
在這種“全民總動員”的情況下,技術科才想起拿出機器生產商的電話號碼。打電話過去對方告訴他:“你們那個城市就有我們的分公司啊。你聯係那裏看看,肯定有。”
聯係後半個小時,那家分公司就派人送貨來了。問題解決的時間非常短,可是尋找哪裏有螺絲釘,就用了一個星期,而這一個星期公司已經損失了上百萬元。
很快,工廠又恢複了正常的生產運營。在當月的總結大會上,采購科長將這件事情又重新提了出來,他說:“從這次事故中,我們很容易就能看出,公司某些工作人員的責任心不強。從技術科提交采購申請,再經過各級審批,到最後采購員采購,這一切都沒有錯誤,都符合公司要求,可是結果卻造成這麼重大的損失,問題在哪裏?竟然是因為技術科的工作人員沒有寫上機器生產商的聯係方式,而其他各部門竟然也沒有人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