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稅收監管趨嚴 CFO 需未雨綢繆(2 / 2)

2008年,兩法合並後,全國稅收優惠政策已基本統一,之前的各自為政現象已大大改進。但很多地方為求區域發展,用當地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吸引企業,客觀上造成了市場的不公平。很多知名企業的老總受到多地政府的邀請在當地設立子公司,並獲得地方政府財政返還和財政補貼的承諾。然而由於企業的管理能力有限,很多地方設立的實質是空殼公司,公司設立的目的隻是為獲得財政支出優惠,從而變相地降低稅負。為求地方快速發展或保住稅源,很多地方政府競相效仿,使財政支出優惠政策大有成為“標配”之勢。

因此,國務院下發的《通知》,正是中央政府希望通過清理和規範這些地方優惠政策使商業環境更加統一和公平。可以預見,2015年將是清理、規範、檢查等重新評估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重要年份。對於已經取得地方政府財政優惠承諾的企業的CFO,應盡快與地方政府確認該承諾的有效性,是否已被納入清理範圍;還是沒有法律障礙,有望納入規範行列。這些對政策的討論、分析、確認以及談判工作都需要及早進行。如果您企業的優惠政策是被納入清理範圍,那麼就需要盡快評估對企業財務及發展戰略等方麵的影響,盡快研究補救或替代措施。而如果您的企業正在比較各地可能承諾的優惠政策而尚未決定將新公司設在哪裏,那麼請一定要將國務院這一新精神考慮在內,切不可依照企業以往的經驗行事。

挑戰三:稅務風險內控體係亟待建立

針對2014年稅務機關的調研、檢查、稽查,很多企業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資源去應對。由於近年新的稅收理念、稅收實踐不斷推出,未來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調研、檢查、稽查頻率可能會大大提高。建議您盡可能地用好這次調研、檢查、稽查的工作成果。對這次自查或被查出來的稅務問題進行及時分析和處理,更重要的是要透過問題本身看形成問題的原因,並將其上升到稅務風險內控管理的高度去看待,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適合本企業的稅務風險內控體係,而不要將稅務工作完全依靠一個或幾個“稅收業務能人”。隨著企業人員流動性的增加,僅依靠某人或某幾個人,而不加強稅收製度和流程建設,本身就是企業稅務管理的一大隱患。雖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方法目前隻適用於少數被稅務機關選中的大企業,但引導和督促企業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內控體係,是稅務機關未來的管理方向,因此也建議CFO們在2015年開始著手規劃和準備籌建事宜。

前麵說的2015年反避稅力度會進一步加強,稅收等優惠政策的清理可能會增加企業稅負,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調研、檢查、稽查等的頻率有可能會提高等,都說明中國的稅收管理會進一步加強,CFO們有更多、更艱巨的稅務工作需要處理。但也要看到樂觀的一麵,畢竟國家的稅收政策法規會越來越完善和清晰,相應政策的不確定性會大大減少。對CFO而言,經常會由於稅收政策的不確定而陷入兩難境地:做,怕有風險;不做,怕吃虧。隨著稅收政策法規的完善和細化,以及稅收實踐在各地差異的縮小,CFO們麵對“兩難”的概率將大大減少。另一方麵,國際及國內對反避稅等的高調宣傳以及對稅收監管、檢查的不斷加強,使越來越多的企業高管以及所有者對稅收的影響有更加清晰的認識,因此,CFO們加強稅收風險內控的工作也會在企業高層得到越來越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