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華夏東北省的平江市。李春此時正躺在床上,呆呆的望著頭頂的天棚發愣。
真是命苦啊!李春想想自己的人生,真是百轉柔腸!他的父母在自己出生一個月後因為感情不和而離了婚。本來他被法院判給母親撫養,可母親把李春直接扔到了奶奶家門口後,就轉身離開了這座城市,再也沒有回來!
父親回到家時看到了自己,沒有絲毫猶豫。抱起他就要往母親那裏送。是爺爺奶奶攔住了父親,留下了自己。
從此他就和爺爺奶奶相依為命!沒有父母管教的他,從小就桀驁不馴!到處惹是生非。爺爺奶奶怕他在社會上學壞,找關係托人把他送去當兵。同時也希望李春在複員後,能像他父親一樣分配到國企上班。
兩年的部隊生活確實讓李春有了很大的改變。軍隊讓他有了家一般的感覺。他的各項軍事技能都很出眾!兩三個人根本靠不上他的身前。他非常想一生都留在軍隊之中,隻是他的文化基礎差的太多,兩次報考軍校都落榜而歸。而他轉誌願兵的申請,也不知為何下落不明。無奈的他隻得選擇了複員回家。在複員那天,老連長握著他的手激動的說。你小子要是生在戰爭年代,肯定會是個好苗子!可惜你晚生了幾十年。和平年代沒有仗打!像你我這樣沒有文化的人就算留在部隊也沒有前途。有時我也想不明白,國家養著軍隊不就是準備用來殺人的嗎?結果現在都培養成了大學生,一點殺氣也沒有。不知道以後需要用時怎麼辦?
李春見老連長激動。連忙說道, 沒事的連長。考不上軍校是我自己的問題。大不了和我爸一樣到工廠去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混日子也不錯。
就這樣,李春與戰友們依依惜別後,回到了家中。可是現實並沒有如想象般美好。父親的國企如今也是入不敷出,短時間內根本沒有能力接受複員軍人。
無奈之下,李春隻好在一家超市當起了保安,每個月兩千塊錢,這一幹就是三年。
這三年裏,李春的爺爺奶奶相繼去世了。當傷心不已的李春剛忙碌完老人的後事,父親和繼母卻找上了門來,他們的目的隻有一個,因為父親和繼母的孩子要結婚了,所以要李春把爺爺奶奶的房子騰出來給他當婚房,爸爸說李春以後可以和他們一起住。
看著明擺著是來占房子的父親和繼母,李春心裏如同吃了一隻蒼蠅般的惡心。他拿出了爺爺奶奶的遺囑。兩位老人在臨終時都署名把這套房子留給了自己。
可是當兩人看到遺囑之後,並不罷休。非說遺囑是李春偽造的。繼母更是領著她的孩子三番五次到李春家中來鬧。
無奈的李春,為了耳根清淨,隻得將自己多年的積蓄五萬塊錢給了繼母。這才將她們打發走。
可是,禍不單行!沒過幾天,李春又惹上了一場官司。有個小偷在李春工作的超市偷竊時,被李春一把抓住。可是這個小偷的身子骨實在是太差,在掙脫逃跑時竟然手臂骨折了。這直接把李春從抓賊的勇士變成了傷人的被告。超市為了擺脫幹係更是直接把李春給開除了。而法院也判決李春敗訴,賠償這個賊兩萬塊錢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