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選擇了沉默,他們在思量自己能不能接受催眠的假設。Felix最終開口道:“我有一個疑問。”E示意他說下去。“你為什麼能確信是催眠術?”E回答說:“沒有人會在清醒的狀態下,無所事事地坐在桌前一整夜。當然我有更實在的證據。”說著,他打開身後的電視機,放入了一盤帶子說道:“這是Len離開酒店的那段錄像,看他的動作和姿態,還有步幅和速率。他走路的姿態有很強的軍人色彩,平穩而有力,步速稍快。右腳腳尖有一點點向外歪斜。”說完,E取出了帶子,又放入了另外一盤。繼續說道:“這是Len不到一個小時以後,從外麵回來時的監控錄像。看,他走得緩而穩,右腳也不再外八字了。步速明顯不如外出時,但穩定性卻出奇的高。你們見過夢遊的人嗎?夢遊的人就是這樣走的,一點不差。而且,告訴你們一個秘訣,所有受到覺醒時深度催眠的人都是這樣走路的,不信你們可以搜羅全世界受到深度催眠的人走路時的鏡頭,他們的動作姿態如出一轍。”所有人吃驚不已,啞口無言。E卻自顧自的繼續說了下去:“Len在被催眠後,行為和意識受到操控。凶手給他下達了兩道指令,一是所有的疼痛感變成舒適感,二是回到房間坐在桌前打開台燈。催眠成功後,凶手割下了左腕的傷口,讓Len迅速趕回酒店,Len此時已經感覺不到疼痛,因為那對他而言隻是舒適感。回到房間的Len繼續按照指令行動,發熱的燈泡讓傷口開始流血,但Len並沒有意識到這些,他隻覺得血液從身體裏流出去的感覺很舒服。”“當人體的血液外流超過三分之一時就會死。從11點回到房間開始,Len就踏上了慢性死亡的道路。淩晨四點,Clare聽到爆炸聲,這是燈泡的壽命到了,凝膠讓它在使用了五個小時後爆炸。而此時的Len其實已經死了很久了。Clare會聽到爆炸時實屬意外,他闖進房間時台燈周圍的熱氣還沒有完全消散,這是警方能夠追查到真相的重要線索,但卻沒有被注意到,錯失了在第一時間破案的機會。”Clare怒目而視,坐在旁邊的Felix悄悄按住Clare的腿,給他使了眼色,意思是不要意氣用事。Clare隻“哼”了一聲,再不說話。E接著說道:“綜上所述,凶手在公園內殺人,但通過催眠的手段偽裝成密室殺人。”Harry插話道:“凶手為什麼要用這種手段呢,如果想殺的話,直接在公園裏殺不就好了嗎?”E不緊不慢地說:“如果Len在外身亡,你們還會把他的死和王子妃案聯係在一起嗎?王室,密室,割腕。凶手故意通過這些關鍵詞將二者聯係在一起,你們可以把他看成是一種挑釁,但其實這是一種表態。凶手想要表達自己的想法,都是通過現場的痕跡的,不會直接告訴我們。所以想要讀懂他們,需要點頭腦。”E的口氣略帶嘲諷,他繼續說道:“一方麵的原因是,這樣可以悄無聲息地殺人,掩藏自己的身份。我在公園裏調查到的兩個腳印,其中一個是Len自己,另外一個就是懂得催眠術的凶手,但那是一個沒有留下任何證據的腳印,鞋碼達到12碼(即歐碼46),顯然是經過偽裝的。小腳穿大鞋,再一般不過的招數。”“你是說……”Felix終於說話了,“凶手故意露底給我們,告訴我們這兩件案子是聯係在一起的?”“我想是的,應該說他是希望你們想到這一層的。”“那我們要如他所願,這樣想嗎?”“當然,這對我們沒有壞處,就像別人發了戰帖,你要選擇應戰一樣。”Felix聽到這個比喻心下一驚,想起了什麼。隻聽E繼續說道:“目前我們所能獲得的情報就隻有這麼多,抱歉我還不能知道凶手的真實身份,恐怕這要調查了王子妃案之後才能得到結論。但我想足以跟S國王子交差了。至於Len案如此推斷的證據,你們知道的,燈泡、手術刀、腳印,都可以作為證據。屍體的手腕上興許還有點酒精的殘留,你們也可以去做一下檢查。”“我有個疑問,沒名字先生。”Clare沒好氣地說,“凶手為什麼會把手術刀留在公園,而不是帶走?這豈不是給我們留下了重要的證據。”“問得好,沒腦子先生。”E麵無表情地答道,“沒有指紋,鞋碼也經過偽裝,很明顯,凶手以為你們這些警察能調查到他們碰頭的地點,所以特意留下了手術刀,這又是一個挑釁兼標誌,就像偽裝成密室的現場一樣。我記得報紙上提到過,王子妃身亡的浴室內,也有這樣一把手術刀,對吧?但是顯然凶手高估了你們。”“那麼……接下來?”Wayne結結巴巴地問道。“接下來我們將依據線索繼續追查。”“你……你是說,還有線索?”“當然,你們看不出來嗎,還有那麼多線索。每一條都有可能找出背後的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