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總經理的意思,就是要把這裏開發出來,建造一個花園式廣場,至於搬遷後怎樣安排,全總經理也有一番打算藏在胸裏,就是將他們攆到新開放建設的環北路小區去住,而補償的標準也是文件規定好了的,算來每戶人家到小區那邊購買一套住房是差了一點,但即使所定標準偏低,還需要人們掏出部分錢來彌補上去,那也是應該的。
畢竟這光輝社區的民房都是破爛的舊屋了,而小區那邊可是寬敞明亮的新居嘛,以舊換新,多麼高興的事情,你百姓不掏點腰包,總想著占公司的便宜,這門經念也別想念!
全總經理也想到過群眾抵製的問題,對這個問題,他是抱著樂觀自信而且充滿革命豪情的態度的,搬遷文件下發沒有幾天,他就經常隔了三、五天打電話過去,催問工作進展得怎麼樣了,還不斷以講職場的口吻給公司那幫工作人員打氣,說存在困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革命的壯誌和激情,並嚴格要求說,這是公司的一件硬性工作,年終是要進行考核的,到時候,領導這工作不得力,就自動脫烏紗帽;工作人員工作不盡心,就要嚴懲,有獎金的扣獎金,有績效工資的減發績效工資。
但是畢竟定的標準確實過於低了,搬遷工作就受到了很大的阻力。
原來在社區住著的又多是城鎮居民,有好些人又沒有能力捧上公家飯碗,因而可以攥到貪汙公款的權力和機會,多數是種點下點苦力,做點小買賣,租點房子來作糊口之計的,現在冷不丁的,就要讓他們自己從癟了又癟的口袋裏掏出幾萬甚至接近十萬的現金去購買小區新房,這幫生存惟大、糊口為先的普通百姓怎麼會服,怎麼能咽得下這口氣?
要搬遷的光輝社區範圍裏,民房和幾家部門盤錯著,部門單位也多半是一些窮的單位,比如供銷社啊、幼兒園啊、水利勘探隊啊、文化部啊什麼的,也是,如果是富得流油的部門,早出去建蓋新辦公樓了,既然還是財團單位,他們巴不得來這麼一次搬遷呢,以為這麼一來,財團總會給自己安排吧,這種心理當然就屬於典型的破罐子破摔了,他們自然不象百姓那樣抱著哭死哭活的心態。
華子建已經發現了這個不大好的苗頭了,他也找過全總經理,也和他據理力爭過兩次,希望公司在研究一下,給老百姓把補償費用再太高一點,至少不能讓他們搬過去了還自己掏錢,對這個小區的群眾情況,華子建已經到保安部做過詳細的了解,知道小區是窮人多,富人少。
但現在的局麵華子建已經有點無能為力了,全總經理拋開了華子建,他給華子建了幾個後期的事務,讓華子建去規劃,像將來的廣場布局啊,以後的燈光設置啊,還有廣場增加多少健身器材啊,等等這些比較遙遠的東西。
而對於最為關鍵的拆遷,華子建現在根本連手都沾不上了,全總經理也不給他這個機會。
這天早晨,全總經理剛到辦公室坐定,就接到公司辦公室那邊的電話,向他報告說:“不好了,不好了,全總經理,我們公司門口圍堵著一大幫老百姓”!
全總經理一聽,心想這幫百姓真是無法無天了,竟敢聚眾到公司部門大門示威鬧事,還知不知道今天是誰的天下,還有沒有一點組織紀律性,還講不講和諧,服從不服從領導?真是活脫脫的刁民、不服管理的村夫野漢!
他再也不多想什麼,拿起電話就掛到保安部韓部長那裏,吩咐他組織保安,迅速趕到公司來,將示威鬧事的人群驅散,還特意交待說,如果發現有組織者和帶頭鬧事的人,就毫不客氣地將其拘留起來,送到公安局,按照擾亂社會治安或者妨礙公務的罪名重重的進行處理!
保安部的韓部長馬上組織城區保安隊和可以動用的保安,風馳電掣地趕往公司方向。
聚在公司門口的百姓正是即將被勒令搬遷的光輝社區的居民。
從搬遷公告到現在已經是第十天了,公告上說的明白,說是給居民們半個月的準備時間,這就意味著,還有幾天的老屋即將在這片土地上蕩然無存,他們必須到指定的地點去購買新房,至於錢不夠怎麼辦?那就是他們自己要麵對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