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荒誕(1 / 1)

那是一個美麗的花園,奇怪的是,有很多的女孩,大都和鍾中一般年紀,除開幾個十八歲左右的女孩。事實上,隻有兩個。那兩個年齡稍長的女孩好像對這花園的一切都很熟悉,好像來這裏很久了。鍾中仔細地看了下花園,環顧四周,花園大概有足球場那麼大,有小木屋,有石桌,有水車,就是沒有...足...球..網..

她很滿意,這裏對她來說,是天堂。

說也奇怪,她是被人押進來的。而且,是警察。她本以為要被關進監獄的,她這樣以為,她媽媽也這樣以為。

------------------------回憶---------------------

“媽媽不要,我不想離開你們。”鍾中哭喊著,滿臉淚痕,近乎哀求的語氣。

她找不到鍾向南,她的爸爸。

她求警察,不要抓她,警察像個木偶執行自己的職責。

蘇平紅淡淡撇過頭去,說不清是喜是悲,但她也不忍看著女兒硬生生地被抓走。

在鍾中看來,媽媽是完全放棄她了,管她是死是活。她不再歇斯底裏的喊叫,理智告訴她,哀求是沒有用的,警察已經來了,被抓走是既定的事實。

她狠狠地盯著蘇平紅,眼淚滾滾而出,毫無底氣的問“為什麼!”

蘇平紅沒有看她,選擇沉默。

她心很痛,她在家萬分小心,雖說小錯會犯,但也沒犯什麼大錯吧,為什麼還要舉報她呢。

一路上,失魂落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她被押進警車,然後就被帶到了花園。

有一條法律,簡單來說,如果一個家庭第一胎生的是兒子就不能再生了;但第一胎生的是女兒可以再生一胎。但第二胎如果還是女兒,在第二個女兒確認出生後,大女兒必須逮捕,監禁到十八歲釋放。

其實這法律的後半條,並沒有強製性,隻要沒人舉報,警察也不管。隻要不是父母打電話給警察,警察也不管。換言之,鍾中隻要活到十八歲,就可以擁有穩穩的幸福。

而鍾中隻有十二歲,她的妹妹鍾木隻有三歲。

可笑的是,母親蘇平紅打了電話。

其實對很多家庭來講,也有舉報女兒的父母,但還是少數。因為花園裏的女孩隻有十五個。

---------------------------------------------

警察終於有了表情,安慰著她說:你在這裏待到十八歲就好了。

恢複了笑容。

鍾中覺得還不差,擦幹了淚痕,開始認識新朋友。

對於來這裏的女孩們,無疑是幸運的,擺脫了家庭冷暴力,意外的來到了...世外桃源。如果父母是舉報自己的人,要麼他們忍耐大女兒很久了,要麼就是虐待她們。

總之,比在家受氣好。

總之,這裏是個好地方。

鍾中跑向正在拿著水桶在水車邊打水的女孩。

“你叫什麼名字?”

“你剛來嗎?我叫陳奕迅。”哈哈哈哈女孩大笑。

“好久沒有捉弄人了,她們都已經學會無視我了。那...我叫陳新新。”說著把水桶交給鍾中。

“你來提著它。”

然後鍾中莫名其妙當了苦力,而對此還很高興。

一個看著大一點的女孩假嗔道“真的是,又欺負新來的。”接過鍾中提著的水桶。

突然花園的柵欄被猛地打開。

“快走,這裏要爆炸了!”

大家慌忙地從被打開的柵欄的方向跑。

身後的水桶從手上掉落,水撒了一地。

有些女孩很高興,可以提早離開花園。

有些女孩很失望,比如鍾中,她的好奇還沒有滿足十分鍾,就要離開。

好像是因為原子彈爆炸。

她拉著陳新新攔了一輛出租車,她們必須馬上離開這座城市。

“開的越遠越好,快點!”

出租車疾馳離開。

大約開了半個小時,鍾中覺得應該很遠了,應該安全了吧。

然後往窗外看了看。

不對!怎麼又回到原來的地方了?

馬上要爆炸了!

鍾中猛地睜開眼睛,差點被炸死啊!

原來是一場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