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非法舉措(2 / 2)

第三次政府常務會議後,呂筱仁在一個星期天專門把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寧武找來,要寧武密切關注胥忖朱在寧秀的一切行動,特別是要注意掌控胥忖朱的一些超過常規活動和行為證據。呂筱仁對寧武說自己受到了胥忖朱的威脅,如果不抓住胥忖朱的把柄,就有可能自己被胥忖朱清洗掉。呂筱仁家與寧武家是世交,兩人的爺爺解放前一起合夥到寧秀做鴉片生意,後來都留在了寧秀。兩家人的關係一直都非常緊密,三代人都彼此有往來。同時,兩家人的關係也非常複雜,呂筱仁的二叔娶了寧武的大姨人老婆,而寧武小姨的兒子又娶了呂筱仁三叔的二女子為妻。因此,兩家之間的利益聯係十分緊密,可以說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寧武能夠當到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一方麵是其也確實有一定的能力,另一方麵也得益於呂、寧兩家在寧秀的勢力雄厚,在寧秀的官場上很有些影響力,加上呂筱仁當了常務副市長後,更是使呂、寧兩家如虎添翼。

當寧武聽說呂筱仁受到胥忖朱的威脅並且還有可能被清洗掉的消息後,當然不會袖手旁觀。寧武從事公安工作多年,對於如何收集證據之類的工作可以說是駕輕就熟,用寧武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蒼蠅飛過也要把它的蹤影抓住。當然,呂筱仁讓他監控的是寧秀二號人物,說不定不久的將來完全可能是寧秀的一號人物,寧武知道其中的要害,他隻能小心翼翼地去做,不能有絲毫的閃失,否則,不僅自己身敗名裂,還可能影響到呂、寧兩家在寧秀的地位和權勢。當然,如果拿到了有力的把柄,也可能會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但這種事,寧武知道,不能操之過急,並且隻能是自己悄悄地做。

之後,寧武以如何確保市領導安全為由,和局長廈伯奢商量,考慮采取一些措施,加強對市級領導特別是市委、政府主要領導的安全保護。廈伯奢並沒有想得太多,隻是覺得寧武這個提議不錯,盡管現在社會總的來講平安穩定,但領導的安全也至關重要,對於公安機關來講,確保領導的安全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所以聽了寧武的建議後,廈伯奢滿口同意,認為這個提議好。當然,廈伯奢知道,保證領導安全,盡管也是公安部門的工作之一,但工作上可以說,措施上卻不能講。寧武分管政保方麵的工作,因此,廈伯奢讓寧武具體負責這件事。寧武自己本來就要作這件事,現在廈伯奢明確讓他負責,他當然求之不得。並且有了廈伯奢的同意,寧武也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安排這件事情。為此,寧武專門就這件事將政保科的人員找來商量,並進行專門安排,一是要求政保科的同誌要密切關注市委、市政府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公開的動向,並加強與市委辦、市政府辦和相關派出所的聯係,掌握有關領導的重大活動安排及行動情況,並及時報告,以便安排暗中保護的措施;二是對市級領導參與的一些營業性場所的活動,更要密切關注,如果有主要領導到這些場所活動,寧武要求政保科的人員必須及時報告他,以便他隨時掌握情況。

在做了這些安排後,寧武又把他特別信得過的政保科副科長安順辰找來,單獨給安順辰安排,說是上級公安部門秘密安排,為隨時保護領導安全,要求在市委書記、市長的專用車輛上安排定位儀。安順辰雖然有些將信將疑,但見寧武說得那麼肯定,也深信不疑。寧武還特別給安順辰交待,在市委書記和市長的專用車上安裝定位儀的事,隻能他本人知道,對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的領導聯係時,也隻能讓兩辦主任知道,並且明確告知兩辦主任不能告訴任何人,並要安順辰必須明確地給兩辦主任講這是紀律要求。同時,寧武要求安順辰要隨時掌握並向自己報告這書記、市長兩人的行蹤,特別是這兩個領導非工作時間到一些經營性場所去的行蹤更要特別關注,必要時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手段如監控、取證等,以確保領導們在這些場所時安全。

在兩辦工作的人的保密意識都非常強,原則性也非常強,既然公安部門說是根據上級公安部門的要求做的,他們當然不可能去問省公安廳或者是省上兩辦是否有這回事,自然也就同意了。確實,領導的安全責任誰也負不起,現在既然公安部門主動介入,兩辦的主任正好落得輕鬆。

於是,利用書記、市長兩人不用車的空隙,由安順辰直接把車開走,裝好後再開回來。這樣一來,險了兩辦主任、寧武及安順辰知道這件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