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野口修的筆記(二)(1 / 3)

他真正的報複要等幾個月後才實現,我在書店知道了這件事。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猜到了,沒錯!日高的新作《死火》出版了,那是由我的第一本小說《圓火》改寫而成的。

我想,自己肯定在做噩夢。我怎樣都無法相信,不,應該說不願相信。

仔細一想,或許這就是最好的報複。一心想成為作家的我,痛苦的心就仿佛被撕裂一般,也隻有日高想得出這麼殘忍的方法。

對作家而言,作品就好像是自己的分身,說得簡單一點,那就像是自己的小孩。而作家愛著自己的創作,就好像父母愛著自己的孩子一樣。

我的作品被日高偷走了。一旦他以自己的名義發表後,在人們的記憶裏,《死火》將永遠是日高邦彥的作品,文學史上也會這麼記載。隻有我出聲抗議才能阻止這種情形,不過,日高早已預見,我絕對不會這麼做。

沒錯,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我也隻能忍氣吞聲。若我向日高抗議,他必定會用這句話堵我吧?

“如果你不想坐牢的話就閉嘴。”

也就是說,如果我想揭發作品被竊的事,就得覺悟自己潛入日高家、想要殺害他的事也會跟著曝光。

有好幾次,我想跟警方自首,順便告訴他們《死火》抄襲我的《圓火》。實際上,我甚至已經拿起話筒,想打電話給當地的警察。

不過,我還是放棄了。當然,我害怕以殺人未遂的罪嫌被逮捕,但更教我害怕的是,初美會被當成共犯牽扯進來。日本的警察都很優秀,就算我堅持全是我一人所為,他們也會追根究柢找出證據。沒有她的幫忙,事情怎能順利進行?不,在這之前,日高就不會放過她。不管怎樣,她都不可能無罪開脫。雖然我每日深陷絕望深淵,卻依然希望隻要初美過得幸福就好。看到這裏,警方一定會苦笑地想,都這時候了,還逞什麼英雄?我承認,我是自我陶醉了點。可是,若不是這樣,我怎能挨過那段痛苦的日子?

那段時間裏,就連初美也想不出話來安慰我。有時她會趁著日高不注意的時候打電話過來,不過,電話兩頭除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外,我們能說的也隻有哀傷、無意義的話語。

“我沒想到他會做出這麼過分的事,他竟然把你的作品……”

“沒辦法,我什麼都不能做。”

“我覺得對不起你……”

“與你無關,隻能怪我太蠢了,自作自受。”

就是這樣。就算和心愛的人講話,也無法讓我開朗起來。我感到無比絕望,情緒蕩到穀底。

諷刺的是,《死火》一書大受好評。每次看到報章雜誌談論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心如刀割。作品獲得肯定,讓我覺得很高興,但下一刻,我就跌回現實——被褒揚的人不是我,而是日高。

他不但因此成為話題人物,甚至還獲得頗具公信力的文學大獎。當他誌得意滿地出現在報紙上的時候,你可以想像我有多懊悔吧?好幾個夜晚,我失眠了。

就這樣,我鬱鬱不樂地過著日子,有一天,玄關的門鈴響了。透過門孔向外望,我的心髒突然猛烈地跳動,站在那裏的人竟是日高邦彥!自從我闖入他家以來,這是我們第一次碰麵。那一刻,我想假裝自己不在家。我恨他竊取我的作品,但另一方麵,卻也對他感到愧疚。

逃避也不是辦法,我心一橫,打開了門,日高掛著淺淺的微笑站在哪裏。

“你在睡覺嗎?”他問,因為我穿著睡衣。這天是禮拜天。

“不,我已經起來了。”

“是嗎?沒吵到你睡覺就好。”他一邊說,一邊往門內窺探,“可以打擾一下嗎?我想跟你談談。”

“好是好啦,不過屋裏很亂。”

“無所謂,又不是要拍藝術照。”

成了暢銷作家,拍照的機會也多了是嗎?何必來此炫耀。

“倒是,”他看著我,“你也有話想跟我說吧?肯定有很多話。”

我沉默不語。

我們往客廳的沙發走去,日高好奇地四處打量。我有點緊張,不知哪裏還留存初美的痕跡。初美的圍裙已經洗好,收進櫃子裏了。

“就一個單身漢來說,你這裏還蠻整齊的嘛!”他終於說話了。

“是嗎?”

“還是……有人會過來幫你打掃?”

聽到這句話,我不自覺地看向他,他的嘴角依然掛著一抹冷笑,顯然地,他是在暗示我和初美的關係。

“你說有話要談,是什麼?”我無法忍受這種令人窒息的氣氛,催促他趕緊表明來意。

“唉,幹嘛這麼心急?”他抽著煙,聊起最近轟動一時的政治貪瀆事件。這樣慢慢地戲弄我,他肯定覺得很有趣吧?

終於,我的忍耐到達極限,正當我想要發作的時候,他以事不關己的口吻說道:“對了,說起我那本《死火》……”

我不自覺地挺直背脊,期待著他接下來要講的話。

“雖說湊巧,但我還是得因它和你作品的雷同說聲抱歉。你那本書叫什麼來著?《圓火》……記得好像是這個名字。”

我雙眼圓瞪,凝視著日高鎮靜地說出這話的表情。湊巧?雷同?如果那不叫抄襲的話,幹脆把這兩個字從字典裏刪掉好了。我拚命忍住想脫口而出的衝動。

他馬上接下去講:“不過,光解釋為湊巧似乎也不太對。怎麼說呢?我在寫《死火》的時候,因為讀到你的作品,或多或少受到了影響,這點我無法否認。或許某些根植在潛意識的部分,正好被你的作品給引發出來了。作曲家不是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嗎?自己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竟然做出與別人相似的曲子。”

我一聲不吭,靜靜地聽他講。這時我忽然有個很奇怪的想法,這個男的真以為我會相信這番鬼話?

“不過,這次的事情,你沒有追究,真是太好了。畢竟我倆不是不相幹的陌生人,還有過去的情份在吧?你沒做出衝動的事,保持成熟理性的態度,對彼此都好。”

我心想,這才是他真正想說的話吧?

“不要輕舉妄動是正確的,今後也請你把嘴巴閉好,別再提起這件事,這樣,我也不會把你殺人未遂的事說出去……”

接著日高開始說些奇怪的話。

“現在開始才是重點。”他翻起眼睛盯著我的表情,“就像我剛剛講的,因為種種要素的結合,產生了《死火》這部作品。這部作品受到很多人的喜愛,進而換來文學大獎的殊榮。這樣的成功如果隻是曇花一現的話,未免太可惜了。”

我清楚地知覺血液正從我臉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計重施!就像《死火》改寫自《圓火》一樣,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為草稿,當成自己的新書發表。話說回來,我還有一本小說寄放在他那裏。

“這次你打算抄襲那個是嗎?”我說。

日高皺起了眉頭:“我沒想到你會用那種字眼,抄襲?”

“反正這裏又沒有別人,沒關係吧?不管你如何狡辯,抄襲就是抄襲!”

我出言激他,他卻一臉祥和,麵不改色地說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襲的定義。如果你有《廣辭苑》的話,不妨查查看。那裏麵是這麼寫的:抄襲——擅自使用別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哪,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經許可的使用才是抄襲,如果不是那樣的話就不叫抄襲。”

我在心中暗自駁斥,《圓火》正是被你擅自盜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當作草稿來創作小說,卻要我裝聾作啞是嗎?”

聽我這麼一說,他聳了聳肩:“你好像有點誤會了。我打算和你做一筆交易,而交易的條件對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裏去。”

“我知道你要講什麼。你的意思是隻要我對抄襲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就不會向警察告發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麼衝嘛!我不是已經講過,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講的交易是更具前瞻性的。”

這種事還有前瞻和後瞻的分別嗎?我心想。然而,我還是一語不發,盯著他的嘴角。

“哪,野野口,我覺得你是有成為作家的才能啦。不過,這和能否成為作家完全是兩回事;再進一步講,能不能成為暢銷作家也和才能沒有關係,要達到那個地步,得靠點特別的運氣才行。那就仿佛是個幻想,若有人企圖摘取它,隻會大失所望而已。”

在講這番話的時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幾分認真。或許他自己就曾經曆過銷售量不如預期的痛苦時期。

“你一直以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當然這無可否認,不過光有這個是不夠的。講難聽一點,如果這本書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的,你猜會怎樣?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話,會有什麼結果?你有什麼看法?”

“這種事沒做過又怎麼知道。”

“我可以肯定絕對不行,這本小說將會為世人所忽略,你隻會感到空虛,就好像往大海投入小石子一般。”

他的論調十分偏激,但我卻無從反駁。關於出版界,我還是有些基本常識的。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了?”我說,“你是說你這樣做是正確的,是嗎?”

“我要說的是,對那本書而言,作者不是野野口修而是日高邦彥,是幸福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它不會被這麼多人閱讀。”

“這麼說來,我還得感激你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說出真相罷了。任何作品要受到推崇,得有一大堆麻煩的條件配合才行。”

“這不用你說我也知道。”

“如果你知道的話,那應該也可以理解接下來我要講的話吧?我的意思是,今後你就是作家日高邦彥。”

“你說什麼?”

“你不要這麼驚訝嘛!這又沒什麼大不了。當然我還是日高邦彥,你隻要把日高邦彥想成書籍的販售商標,不是人名就可以了。”

我總算聽懂他想說什麼了。

“簡單的說,你是要我做你的影子作家??”

“這名詞聽來好像猥瑣了點,我不是很喜歡,”日高點頭後繼續說道,“不過,講明一點是這樣沒錯。”

我惡狠狠地盯著他瞧:“這種話,真虧你說得出口。”

“我無意冒犯,剛剛我也講了,這對你也絕對不是什麼壞事。”

“沒有比這更壞的事了。”

“你先聽嘛!如果你肯提供作品給我,那出單行本的時候,我可以給你四分之一的稿費,這還不壞吧?”

“四分之一?真正寫書的人連一半都拿不到——這真是很不錯的條件啊。”

“那我問你,如果用你的名字出書的話,你以為能賣掉多少?會超出以日高邦彥的名義賣出的四分之一嗎?”

被他如此質問,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假設以我的名義出書的話,不要說四分之一了,恐怕連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不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