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鋼筆或汽水瓶都有可能是炸彈(1 / 2)

1987年以前,台灣在國民黨政府的統治下,經曆了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可謂“世界之最”。這個戒嚴令正式的名稱叫《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簡稱台灣省戒嚴令。

這是因為1949年,國共內戰末期,國軍一日轉進三千裏,共軍追趕不及,最後轉到台灣來。台灣就這樣成為“複興基地”“反共堡壘”,兩岸開始進入長期對峙狀態。

在台灣頒布這個戒嚴令,等於宣布台灣這個小島也處於如戰爭般的緊急狀態。另一方麵,這個效力超過憲法之上的“戒嚴令”,也成為國民政府統治台灣的重要法律基礎。

常常與戒嚴令被同時提起的還有《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這部在1948年公布的憲法臨時條款,被蔣介石認為是一部“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共匪叛亂”的動員令,全中國進入了“動員戡亂時期”。以國民黨統治者的立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效力在憲法之上,再加上戒嚴令有許多模糊而又特殊的地方,等於也為他們的許多統治手段開了方便大門。

“戒嚴令”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就好像兩尊門神,一左一右,緊緊保護著國民黨政權免於任何被顛覆的可能性。

在戒嚴的幾十年裏,台灣的民眾習慣於一種說法——“亂世用重典”,所以也很少去思考戒嚴是不是真的有必要。“政府”會說“這個戒嚴是對付敵人的,不是對付同胞的”“就像金屬探測器隻會對金屬起反應,桃木劍隻會讓妖精頭痛一樣,如果不是敵人,戒嚴令就影響不了他”。這種說法看起來似乎沒什麼錯,而且其實,幾十年來,一般百姓的日子該怎麼過就怎麼過,照理說,戒嚴令應該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反攻大陸”是戒嚴早期最神聖不可動搖的任務,一切為“反攻”做準備,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無所不在的標語口號,不僅在牆上可以看到,就連信封、電影票、火車票、煙盒、喜帖,甚至連兒童的玩具上都可以看到如“光複大陸國土,解救大陸苦難同胞”的字樣。社會各個領域都感染了這種緊張的氣氛,許多公職機關單位還會辦各種演習,男員工晚上要值夜班到各處輪流巡守,需要拿著手電筒到單位各處巡察,如果被安全人員滲透進來,貼上代表炸彈的有色紙條還沒察覺,就要倒大黴了,年底考績扣分。學校老師也會告訴小朋友說,路上如果看到鋼筆或汽水瓶不要亂撿,那可能是炸彈……

在社會上,當時處處強調: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不過很少有人真正看過“匪諜”的樣子,對於“匪諜”的印象,都來自各種畫得陰森恐怖、惡毒狡猾的漫畫海報,好像“匪諜”隨時會出現。這種宣傳一直到20世紀80年代,以至於我小時候每次做噩夢夢到壞人,那個形象都是“匪諜”的形象。

問題就在於,國民黨當局總是在四處找敵人,縱容情治單位機關鷹犬介入所有人民的活動。對“敵人”的認定標準從寬,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這種肅殺的氣氛無形中就給民眾一些壓力。

台灣人現在會稱那段時期為白色恐怖時期,不管你是本省人還是外省人,在那個時代,一不小心,有意或無意,都會被卷入那種恐怖的旋渦當中。

在台灣,白色恐怖始於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這原本是一次查緝私煙的行動,卻意外地引爆了本省人對國民黨統治的不滿,接下來則是一連串恐怖的肅殺及清鄉事件,這也讓許多台灣本省人就此閉口不談政治,好長一段時間對政治冷感。

所以,在這幾十年間,台灣的政治基本是穩定的(因為也沒人敢自找麻煩),社會經濟發展歸發展,現在看來卻是一種很畸形的發展。明明沒有戰爭,但在長期的“戒嚴令”統治下,大家都避免去想那些越想自己就越覺得可怕的事,隻一心想去賺錢,賺了錢又可以過上好日子,吃喝玩樂。在這種情況下,大腦活動好像都停止了一樣。當然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思想活動啦!因為大家都很習慣去接受官方的思想,民間的思想活動一脫離官方思想的標準,就會被指說“有偏差”“不穩定”之類的,隻要一被扣上這個大帽子,情治單位就像神創造天地一樣,想要什麼就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