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澄清反腐節點四個認識誤區(2 / 2)

反腐敗沒有靈丹妙藥,更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

應該看到,腐敗是與社會主義本質不相容的,社會主義經過長期發展和不斷自我完善,將來一定可以最終根除腐敗。但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敗是一項長期複雜的鬥爭,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來,任何社會形態都存在腐敗,至今還沒有哪一個國家能根除腐敗。

在社會主義發展的一定階段內,人類還創造不出使腐敗既不能存在又不能再產生的社會條件。反腐敗沒有靈丹妙藥,更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所謂有效地開展反腐敗鬥爭,就是要將腐敗遏製到人民群眾和社會發展所能承受的限度之內,從總體上保證政治、社會不腐敗。如果把反腐敗理想化,很容易在現實麵前碰壁。因此,對於反腐敗,我們所需要的不是豪言壯語,而是腳踏實地,既要充滿信心,堅定不移,又要從實際出發,一步一個腳印。

“均貧富”不是反腐敗的目標

用小農意識反腐敗,最高的原則就是“均貧富”。表現在經濟上,就是劫富濟貧,寧可普遍貧窮,也不能容忍普遍富裕基礎上的貧富差距。這種小農意識是狹隘的,對社會的發展是有害的。曆次農民起義,千百萬人揭竿而起,矛頭直指反動腐朽的統治階級,但起義一旦成功,農民政權又很快走向腐敗,成為改朝換代的工具。我國曾是小農經濟的汪洋大海,對於這一點要特別警惕。在反腐敗中要注意兩種傾向:一是不能把合理的差別看成腐敗。如現階段,高級知識分子、政府官員等群體會或多或少享受一些待遇。對這種現象,要區別對待。屬於“四風”之列的要堅決清除,但有一些待遇是開展工作必須的,對這些確實與普通群眾有差別的但又並非不合理的“待遇”就無須當作腐敗來反。二是不能把一些人“均貧富”的呼聲,看成是反腐敗的正當要求。無論從曆史潮流看,還是從現實情況看,這種要求都是消極的。如果照此辦理,輕則帶來社會發展停滯,重則給社會帶來破壞。

不能用搞群眾運動的形式反腐敗

在反腐的過程中,必須走群眾路線,因為人民群眾在發現線索、提供證據、舉報犯罪方麵,具有無所不在的天然優勢。但發動和組織群眾搞“運動反腐”,表象上看,可能一時轟轟烈烈,但從曆史來看,很難取得成功。運動反腐往往像一陣風,腐敗者用躲風頭的方式就能輕易地逃避懲罰。腐敗官員見風使舵,遇“風”而止,“風”停便行,導致腐敗屢禁不止。運動反腐不但不能保證根除腐敗,反而會削弱反腐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綜上所述,在高壓反腐的同時要抓緊科學反腐製度建設,從治標過渡到治本。科學的反腐製度是人類社會共同的文明成果,也是人類社會的共同財富。選擇科學製度反腐,讓領導幹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這既是世界各國的反腐共識,也是我國反腐倡廉的必然選擇。

(作者為湖南商學院副院長、教授)

責編/劉建 美編/於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