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發哥(1 / 2)

寫到這,我還是忍不住吐槽一下。那些個**小說裏,主角們一個個犯了事情之後毛的事情都沒有,別說派出所了,就是省公安廳都不敢碰他們。

想想自己之前,還是個學生的時候世界觀還沒有成型,天真的以為自己如果像那些主角一樣捅了人啥的,應該也沒事吧?

當時,我清楚的記得我們學校裏有個哥們兒看了某本小說之後,和人打架的時候亮了刀子。後來,他被帶走之後就再也沒了消息。

那個時候,我聽一些在學校裏混的同學說那哥們去城裏混了,並且已經混的很牛逼的變成大哥了;

但,後來我打工的時候才從一個老師的口中得知,這哥們因為重傷害,剛十七歲的他卻被判了五十年的有期徒刑。

心裏想著,刺耳的警笛聲突然傳進了我的耳朵裏。不大一會兒,兩輛警用摩托車和一輛警車就把我開的金杯車給圍住了。

說句真心話,那次是我第一次見槍。當時,那從警車裏下來的一名警察,拿著槍指著坐在金杯車裏發愣的我:“快出來,不然我就開槍了。”

把車門緩緩拉開,我在五個警車的包圍下下了車。不由分說,倆防暴警車就把我胳膊往後一翻,然後我就被戴上了手銬。

上來,就給了我一巴掌的帶槍的這個警察,指著我說:“草泥馬,小B崽子還挺狂的啊?走,給老子帶回去。”

被他們抓住,我反而鎮定了下來,沒了之前的惶恐不安和害怕。在我的認知裏,似乎隻有派出所的所長可以配槍。

而,剛才這個警察對我的態度卻是極為的惡劣。惡劣到了,不是一個身為人民公仆而該有的態度。

回想以前,我曾經親身經曆過的一次糗事。那會兒,因為比較內向所以我沒女朋友,一直是個處男。

一次,我從火車站下車之後路邊無數大媽級的老女人拉我,說五十塊錢就可以和小姐去玩一泡。那時候,我真的忍不住想去玩。

最後的結果,還是膽小戰勝了下半身。在火車站猶豫許久之後,我還是選擇了坐公交車滾蛋。

後來,我閑著無聊查一些個諸如去火車站嫖有沒有危險之類的問題,果然被我搜出了不少被害者發的帖子。大致的意思,是火車站警匪一家。

坐在車裏,看著旁邊的兩個防暴警車冰冷的表情,我心想現在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難道,我們的人民公仆就是這樣的嘴臉?

車子到了派出所,前排的所長話也沒說就冷著臉走了。後麵,倆防暴警察把我帶進了審訊室,一個警察已經坐在那等我了。

把我吊起來,就是那種腳尖剛好挨著地一點點的那種,那警察皮笑肉不笑的說:“小子,趁早趕緊招了。不然的話,這招我可是有的是。”

咬著牙,我鼓起勇氣看著他的眼睛說:“是淩爺的人要殺我,你們抓我進來幹什麼?你們是警察,就這麼幫淩爺為虎作倀?”

聽到我的話,這警察當時倒是挺直言不諱的:“操,老子就是和淩爺一夥的咋了?你挺狂的啊,來給他嚐點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