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家長

作者:燭光

深夜時分,小姨打來電話,緊張的聲音傳來:“妮妮,她居然戀愛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妮妮,一向乖巧的小女孩,今年剛剛15歲,竟然愛上了自己的班主任劉老師,一位大學剛剛畢業的新老師。“……他文秀的氣質像王力宏,謙虛的神態像劉德華,俊俏的模樣像極了謝家的小子謝霆峰……”妮妮日記裏的文字像山洪般將我和小姨掀翻在地。

我如梗在喉,堅決地告訴小姨,壓製住她的這種錯誤思想,與之攤牌,東風與西風總有一天會有一場戰鬥,提前來了也好。

小姨喉頭哽咽著說:“不能這樣呀,她還小,經受不了這種打擊的,愛一個人沒有錯的,但我不能讓她也像我一樣,錯愛上她的父親。”

小姨離異多年,獨自帶著妮妮生活。

小姨第二天來了電話,告訴我,她將這件事情告訴了妮妮的生父,妮妮的父親風風火火趕了過來,他不同意與女兒鬧僵。

我試想著如果是我,肯定會跑到學校裏找到劉老師,告訴他離妮妮遠點,落花可以有意,流水必須無情。她這個年齡的孩子,充滿了叛逆與波動,愛誰不愛誰她自己也把握不準,說不定哪天,她會改變主意的,認為自己當初竟然愛上這樣一個醜八怪。讓老師離她遠點,應該是處理這件事情的絕佳方式。

又過了一周,小姨打來了電話,說事態平息了,處理的方式讓我大跌眼鏡。妮妮的父親竟然與妮妮簽了一份愛情合約,合約上這樣寫著:先將這份愛埋在心裏,考上大學後再去向劉老師表白,如果他同意,父母均同意他們戀愛、結婚直至生子,絕不反悔。

這是我聽到的世界上最特立獨行的處理這類問題的方式。我不敢相信這樣的方式能夠奏效,小姨在那邊泣不成聲,說他們父女倆簽的,大家十分愉快,更沒有去找劉老師,因為人家根本就不知情。

我無話可說,局外人如何管得了當事人的生活。

兩年後,妮妮考了大連外國語學院。小姨邀請我去他們家做客,席間妮妮父親竟然當著眾人的麵拿出了那份合約,問妮妮這份合約還是否生效。

妮妮早忘了這件事情,看到後滿臉緋紅:“劉老師呀,有印象,我是喜歡過他,不過現在早忘了,現在我的目標是在大學裏找一位白馬王子。”

如此慎重的事情,在一個孩子的眼裏竟然輕率地成了過眼雲煙,我無法對“90後”的少男少女們做出任何有分量的評價,也許他們有他們的愛情觀吧。

當著眾人的麵,合約燃成了灰燼,妮妮父親滿臉歡喜,小姨興奮地說道:“還是人家有辦法,天大的事情,竟然被一紙合約解決了。”

現在想想,妮妮父親解決問題的方式絕對是正確的。有些人年輕時有過戀師情結,甚至有些孩子變本加厲地向老師坦白自己的心扉,甚至願意馬上以身相許。處理這類問題的方式十分棘手,處理不好便會造成孩子終身的傷害,且對老師也形成雙麵夾擊,許多老師為此遠遁他鄉,甚至還被學生的家長大打出手。

一紙合約,表明了家長的心跡,不是不讓你愛,不是不承認這份愛,隻是將這份愛的周期延長,不用去揪人家老師的脖領子,他根本也是雲裏霧裏。隨著時間的流逝,心慢慢地沉澱下來後,孩子的心情會恢複到穩定期,學業的分神也好,愛情觀的改變也罷,他們的心情會發生變化,慢慢淡忘這份原來曾經信誓旦旦的愛情。

多事的年紀裏,這份寫滿愛的合約,簡直就是青春路途上的平和劑,原來,青春期的愛情,也可以用一種互不傷害的愛的理念作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