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家律道:“法官大人,如果說原告和被告是情侶關係,有什麼證據,有婚姻登記證嗎?”
法官大人法錘一敲說道:“休庭十分鍾,雙方各自調整,原告,我提醒你,根據警方在你房中和北京你所住過的賓館提起的證據,本庭也有所決定,原告和被告你們各自心中應該有數吧?退庭”
十分鍾後,雙方回到法庭席入座。
法官法錘一敲:“本庭正式宣判,經過警察局嚴格調查資料,宣判被告顧風雨毀約不成立,毀壞它人家庭不成立,故意傷人成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糾紛法判決:判顧風雨坐牢兩年六個月,賠償原告醫療費十萬元,如有不滿,請雙方申訴高級人民法院,如果沒意見請雙方簽字按手印。”
顧風雨簽字按印後,肖靜奮恨的看了顧風雨一眼,那沉重的筆還是落在紙上,她知道再告下去,顧家聽到法官的話,也許會反告她汙陷,想到這些,甚至自己的手段的確有些過份,帶著那份失敗的心簽上肖靜二字。這斷段傷感的情緣帶上了永遠抹不去傷疤。
被別人愛是沒有錯,愛上別人也沒有錯,但為了得到自己的需要不能不測手段,隻有用真心才會換來喜悅,隻有用真誠才能換回開心。
肖靜用金錢地位誘惑了風雨,再用愛情的圈套套住了他。
其實風雨愛的是勝寒,被肖靜的愛情圈套套住,用美人計讓他不能回頭。
風雨在牢中一遍又一遍的反思著,常常問自己,顧風雨呀顧風雨,你為什麼要接受肖靜,為什麼要被金錢地位迷惑,財富就這樣重要嗎?一次又一次的問著自己。
上帝呀!愛情為什麼這樣殘酷,我這一生還有什麼臉麵見勝寒和心誠。
花開花落如流水,人哭人笑又一春。
明天就是心誠的三歲生日了。
勝寒道:“心誠,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我把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幹外公幹外婆都給請來好不好?”
“好嗯!好嗯!媽媽,爸爸怎麼還不回來?”
“不知道,媽媽也不知道”。
“你不是告訴心誠,爸爸去賺錢回來給心誠讀書嗎?明天是心誠的生日,叫爸爸回來好不好?”
善意的謊言,天真的孩子。
被幾句來自肺腑思念的話,問得勝寒淚流滿麵,抱著心誠痛哭起來。
媽媽:“你怎麼了?是不是心誠做錯事,惹媽媽生氣了?”
“沒有,媽媽和心誠一樣的想爸爸了。”
“那我們去街上找爸爸去好嗎?媽媽等我一會。”
跑到臥室把風雨的照片拿在手中,對勝寒說:“媽媽,我要帶上這個”
心誠這些天真的行為,媽媽的心由如刀攪。
小家夥正拽著媽媽的手走到門邊。
叮······咚······門鈴響了。
勝寒趕緊擦了擦眼淚,打開門一看,隻見心誠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正站在門外。
“心誠上哪去?”爺爺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