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薪資管理(4)(1 / 3)

1.中途任用的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條規定外,對於員工任職前的經曆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2.若為單純的勞務的勤務時,不論其學曆及經曆,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1等的職務。

(十三)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基準內薪資

(一)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表15-9基本薪資構成表

插入《財務規範化管理推行實務》p641

(二)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4000元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歲,120元

26~35歲,150元

36~45歲,100元

46~50歲,60元

50歲以上,薪資以8000元為基準。

(三)職能薪資

1.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2.“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八種等級,並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3.“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並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4.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後,依評定的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四)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的職位級別,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所發生的異動,其薪資計算依第七條的規定處理,並采取按日計算:

1.總經理14000元~16500元;

2.副總經理11200元~14000元;

3.部門經理8800元~111200元;

4.部門副經理6200元~8800元;

5.主任3800元~6200元。

(五)特別津貼

對於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巨以及有特殊技能的員工,公司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六)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的員工,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5人。

1.配偶1000元;

2.直係親屬六十歲以上者400元;

3.直係親屬及弟妹未滿18歲者400元。

基準外薪資

(一)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按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二)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的計算同前條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不給付該項津貼。

(三)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的勤務,其津貼的計算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

(四)管理階層的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調薪及升遷

(一)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調薪。

(二)定期調薪的內容

1.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2.自動調薪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的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的規定)。

3.核定調薪調整基本薪資中的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獎金

(一)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的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後,決定獎金發放的標準。

(二)獎金計算期間

1.上期(7月)獎金的計算期間,自去年10月21日開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並與七月份的薪資一並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