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與中央銀行職能相關性研究
財政金融
作者:許會娟
摘要:從金融穩定的基本涵義以及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所設定的相應檢測指標不難看出,金融穩定與中央銀行職能密不可分。這同時也是中國人民銀行維護金融穩定的基本職能。然而中央銀行要如何才能有效維護金融的穩定呢?成了我們深入思考的重要課題。
關鍵詞:中央銀行 金融穩定 銀行職能
近年來金融危機持續影響的條件下,許多世界組織及發達國家對如何完善金融穩定框架等問題均做出了深入的研究分析。雖然我國在2007年開始席卷全球的這場金融風暴中受到的影響有限,但這也讓我們深刻認識到穩定整體框架的必要性,中央銀行做好維護金融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金融穩定的基本涵義
從20世紀末西方一些發達國家便開始了對金融穩定的研究,截至到目前還未對金融穩定作出統一的定義。此次研究筆者采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首次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對其作出的相關定義,也即是指金融體係處於能夠充分發揮其關鍵功能的狀態。在該狀態之下,國家的宏觀經濟可以有效的健康運行,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穩健有效,國家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的相關基礎設施可以有效發揮其風險管理、資源配置以及支付結算等關鍵性功能,從而有效改善金融生態環境,而且即便受到外部的衝擊,整個金融體係依然能夠平穩的進行運行。從央行給出的該定義不難看出,金融穩定屬於一個動態的且具有豐富內涵的概念,時刻體現著資源配置不斷優化的需求,同時以金融發展和服務於經濟為基本目標。
金融的穩定可有效促進經濟的發展。金融體係的穩定可有效減少信息成本以及交易成本,進而有效促進投資效率、資本積累的提升以及經濟的健康持續增長。然而一旦金融體係不穩定,金融勢必抑製經濟的增長,甚至還會造成經濟危機,微機國家和社會的穩定。隨著金融全球化為北京的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各國金融國際化程度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這同時也給國家維護金融穩定以及防範金融風險增加了一定的難度,同時也對國家中央銀行的金融穩定職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二、中央銀行與金融穩定的基本關係
中央銀行對所有金融機構均設定了相應的監測指標,中央銀行通過這些指標來對每個金融機構進行觀測,以此來確定其是否能夠健康穩定的運行,並最終實現國家金融的整體穩定。通常情況下,中央銀行可“CAMELS”指標體係(金融監管當局所建)來對金融機構進行監測,該指標體係包括盈利能力、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流動性、對市場的靈敏度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麵,同時對每個指標設置不同權重,通過定量打分方式來對金融機構的運營情況進行觀測。如果所測機構的量化得分
三、中央銀行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基本措施
結合世界各國中央銀行宏觀調控,以及金融危機帶來的經驗教訓來看,在維護金融穩定以及金融宏觀調控中,必須將中央銀行處於主導核心的地位。從國內金融體製發展及改革的趨勢來看,也充分說明了中國人民銀行在我國整個金融體係穩定中所擔負的重任,其所在的核心地位是其他任何金融機構都不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