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昕主任聽到龔仲這樣說,並沒有理會龔仲的善意,有些生氣地質問道:“打什麼官司?什麼加班工資?我們把三個班的錢對他們了,是他們自己願意少安排人值班,這樣每人就可多得點錢。這是他們的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
龔仲並沒有因為董昕主任的生氣而退卻,他感覺到他有責任提醒領導。於是,龔仲控製了一下自己的情緒,很誠懇地說道:“董主任,他們現在想在這裏做事,什麼條件都可答應。但一旦到了離職的那天,那就有可能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龔仲緩了一口氣,繼續說道:“到時候,他們就會以每天工作了十二個小時為借口,找我們要加班工資。現在他們得到的工資,那時他們就會說這是八小時工作應該得到的,另外四個小時加班沒有給加班工資。董主任,我們以前有過這方麵的教訓。”
接著,龔仲不顧董昕主任嚴肅的麵孔,將以前遇到的一件同樣的事情告訴了他。幾年前,當時的機關後勤保障中心管理人員,為了關照配電間的值班人員,同意了對方的口頭申請,將三個人值班改為二人值班,二個人分攤了三個人的工資,但每人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這樣,他們二人的工資比當時一般聘用人員高得多。
但工資表中,並沒有將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與加班工資分開列明清楚,而是籠統的為稱為工資。這樣一來,就為以後輸掉那場官司留下了隱患。
幾年後,其中一人離職時,一紙訴狀將機關後勤保障中心告到了勞動部門。其理由是他每天工作十二小時,其中正常工作八小時,加班四個小時,但機關後勤保障中心沒有付給他加班工資,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處理。
在勞動部門的調查中,機關後勤保障中心相關人員進行了說明,將他的工資表與別人對比,申訴已發給了他加班工資,並請配電間另一位工作人員作證。但由於機關後勤保障中心沒有直接證據,而對方又能提供十二小時的值班記錄,最後機關後勤保障中心輸掉了這聲官司。
最後,龔仲沉重地說道:“董主任,那次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我親自參與了那場官司。現在法律傾向於弱勢群體,而他們的法律意識又強,懂得收集有利證據。物業公司的這種做法,如果到時他們去勞動部門,肯定會一告一個準。到時我們又會犯同樣的錯誤,又會輸掉這場官司,又會麵臨賠償問題。”
董昕主任非常不耐煩地聽完了龔仲的彙報,但龔仲明顯感覺到,董昕主任並沒有接受他的說法。
果然不錯,董昕主任沉思了一會兒,說道:“龔主任,你的擔心是有一定的道理。但你不了解情況,這幾個人與物業公司合作過多年,他們的人品我也了解,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再說,采取這種方式,我們是在幫助他們,是變相提高他們的待遇,他們不可能做過河拆橋的事。”
龔仲雖說明白董昕主任的意思,但他還是不想留下這個勞動隱患,再一次努力道:“董主任,現在的人性很複雜,知道感恩的人不少,但過河拆橋的也大有人在。在利益麵前,真的哪個都不能保障哪個會怎麼樣。”
見到龔仲這樣固執,說過沒完沒了的,董昕主任終於控製不住來火了:“龔主任,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你的工作方式是錯誤的。采取什麼用工方式,這是物業公司的事,不是你應該管的事。我前幾天才開完會,強調要搞清楚哪些事應該管,哪些事不應該操心,你怎麼就把它當成耳邊風了?”
聽到董昕主任這樣說,龔仲立即冷靜下來,知道自己現在無論如何也說不通董昕主任了,就沒有再接口爭辯。
董昕主任繼續說道:“機關是一個講原則的地方,是一個講規矩的地方,不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我們每一個幹部職工,都有自己的工作職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管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別人的事就不要瞎操心了。龔主任,我有時真的想不明白,你為什麼喜歡這樣多事,這樣喜歡管別人的閑事?”
最後,董昕主任抬頭看著龔仲,嚴肅地提醒道:“龔主任,我不希望我們機關服務中心有不和諧的因素存在,也不希望哪個幹部職工,隨便插手別人的正常工作。你回去後好好想一想,如果機關後勤保障中心每一個幹部職工都象你這樣,我們物業公司的工作還能正常開展嗎?我們機關後勤保障中心的工作還能正常開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