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晚上我開車回家的時候有點兒心不在焉。闖了一個紅燈兒,被人狂“笛”了N聲兒。
下一個紅燈兒我小心翼翼停穩了,眼睛盯住馬路對麵花旗銀行的廣告牌子,那上麵明明是一個滿臉皺紋兒的老外,我眼前卻出現林老板那張笑容泛濫的臉。
我拉下頭頂的遮陽板,翻開鏡子照了照自己。
鏡子裏這張臉眼角兒和額頭也有細碎的紋兒,可畢竟還算年輕。
後麵的汽車又按喇叭,我這才發現紅燈早變綠了。
我突然意識到自己有多無聊,猛踩油門兒,居然從自己家門口兒開了過去。
我恨不得抽自己一頓。
我在馬路中間兒掉了個頭。雖說這有違章的嫌疑,可大晚上的,礙著誰的事了?停在馬路對麵兒的那輛車幹嗎用大燈閃我?
真要命,怎麼誰都想跟我找麻煩?
我一下子火了。我憤怒地跳下車,狠狠地摔了車門,正想衝著那輛車豎手指頭,那車的車門竟然也開了,裏麵鑽出一個又瘦又高的家夥,眼鏡片兒一閃一閃的,他手裏還捧著一團奇形怪狀的東西,我仔細一看,居然是……花!
是一盆盛開的蝴蝶蘭。
2
Andy說他剛到沒多久。可他頭發淩亂,領帶也走了型兒。所以我猜他已經坐在車裏睡了一覺了。
他跟著我上樓,進屋,換鞋。他一直把花盆兒捧在手上,在客廳裏轉了一個圈兒,沒找到能放的地方——那裏麵就隻有一台電視和一個沙發——他然後又進廚房裏轉了個圈兒,那兒更沒合適的地方。我把他引進臥室裏,指指床頭的小書桌。他就受寵若驚地把花盆兒放在書桌上了。
我請他坐回客廳的沙發上,又給他倒了一杯橙汁。他一口氣喝掉了大半杯,向四周環顧了一圈兒,大概因為沒找到放杯子的地方兒,所以又一鼓作氣把剩下的都喝光了,杯子還拿在手上。我問他還要不要,他連忙搖頭,然後起身把杯子送進廚房,洗幹淨放在台子上。
他洗杯子的時候,我從背後瞥了他一眼。他腿上的黑色西褲挺拔合體,上身的白襯衫也很服帖,顯出緊實的腰和健壯的背。原來他並沒我印象中那麼瘦,身上還真有不少肌肉。
他順手刷起池子裏其他的碗筷來。
他動作很麻利,還隨手把領帶往肩膀上一撂。那動作讓我心裏一動。我說:甭洗了很晚了你是不是應該早點兒回家?
他加快了動作,把剩下的都刷完了,一轉身,麵帶笑容道:你明天要上班,也要早些休息吧?
他的笑容有點兒尷尬,這讓我稍覺過意不去。我說我上班兒不遠。倒是今兒讓你等了很久,還要開回舊金山去,實在是不好意思了。
他說:“我明早就在這附近開會。索性今晚不回去了,附近找家Motel(汽車旅館)住一夜好了。”
我腦子轉了轉,可我並不是好猶豫的人,我說:“幹嘛那麼麻煩,那就住這兒吧。”
他立刻喜形於色:“真的可以嗎?”
我心想你倒是一點兒不推讓。
我迅速把我家所有能當成鋪蓋的東西——一張毯子,一件風衣和一件短大衣——全放在客廳的沙發上,我說:“恐怕有點兒薄,可我沒別的了。”
他一屁股坐在沙發上,一邊兒解著脖子底下的領帶,一邊兒笑著說:“夠了!我最不喜歡熱,太熱了睡不著!”
我用最快的速度洗漱,然後把衛生間讓給Andy,最後進屋關門關燈上床睡覺。客廳和衛生間裏交替著發出一連串細微的響動,很快就恢複平靜了。
我平躺在床上,屋頂斑駁的霓虹無聲無息地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