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預防縣委書記腐敗的對策研究(2 / 2)

(二)要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力度

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主要分為兩個方麵,首先是如何開展和監督選好縣委書記這一工作,主要包含以下方麵:

堅持嚴格紀律,精準把握選用縣委書記的條件和標準。嚴格貫徹新時期優秀幹部的標準,尤其是必須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突出的位置,要把清正廉潔作為不可逾越的底線。

堅持拓寬視野,在全省幹部範圍中乃至外省借調,也要擇優選用縣委書記。在繼續把縣長作為縣委書記來源的主要渠道的同時,也要開拓和創新新的渠道和來源,使更多具備條件的優秀幹部都能參與到競爭當中來,民主上崗。

堅持權責分明,合理定位省市在縣委書記選用中的職責。市委要切實履行好考察權和提名權,變局部提名為全方位的整體性提名,變平麵化考察為立體式考察。省委則要運用好決定權,發揮好審查監督和統籌協調作用,認真嚴格落實選拔任用的組織程序,確保程序合法合規,禁止隨意變通、搞特殊、程序空轉。

堅持科學考察,全麵準確掌握縣委書記人選的實際情況。要明確考察主體,擴充考察內容,重視和發展完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這兩個重要方麵,將任前考察與任後考評有機結合。同時要擴大考察範圍,注重群眾的滿意度,促進考察方法的進一步完善,適當延長考察的時間維度。

另一方麵是規範和監督縣委書記的選人用人權。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麵:

曆練權力自律,厘定權力清單。一方麵自我限權,曆練權力自律。縣委書記必須以身作則,嚴以律己,能夠有較強的抗壓能力,同時能經得起糖衣炮彈的侵襲,始終保持選人用人上清正廉潔的作風。另一方麵堪界確權,厘定權力清單。明確縣委書記的權力使用邊界,同時使自己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縣委書記用人行為公開透明運行的基礎。

程序設置要體現科學性,用權體現規範性。通過科學設置縣委書記選人用人的程序,填補製度上、程序上的漏洞與不足,從而使縣委書記選人用人的權力得到有效的製約。

(三)深化權力監督體製改革,強化監督力度

縣委書記腐敗問題不僅要從領導體製的規範化、製度化入手,還應更加注重源頭上的預防和解決,將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有機互動結合起來,補足權力監督體製的短板。

一是改革和完善黨內監督體製。要固化上級黨委常委定時參加縣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製度,及時了解觀察班子成員的思想動態,將其不正的思想苗頭及時遏止。審計部門也要加強對縣委書記的經濟收入方麵的審計,對於財產來源不明的需要縣委書記給予說明、解釋,違規收入要及時上報。並且要做到立體式覆蓋“掃描”,切實做到縣委書記權力行使到哪裏,權力監督就跟到哪裏,對監督不力的,也應嚴格追究責任。同時要對現行紀委同時對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負責的體製缺陷進行改革。

二是健全黨內彈劾製度。堅決營造黨內民主氣氛,大力貫徹實行黨代表任期製,黨代會要定期審議複核縣委常委會和縣委書記的工作。對消極怠工,或因決策錯誤造成社會重大經濟損失,黨代會有權按照一定的組織程序,對其進行質詢和彈劾。

三是創新社會監督形式。縣委書記的權力是人民群眾授予的,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會更加切身的關係到人民的利益,可以最大限度的調動社會的力量加強對公共利益的維護,是實現對縣委書記有效監督關口前移的重要渠道,要通過利用“領導接待日、舉報電話、舉報箱、新聞媒體和專業網站”等方式,使人民群眾的監督實現規範化、製度化,相關受理部門也要切實促進和保障人民群眾監督的權利實現。

四是加強輿論監督。輿論監督號稱社會腐敗的預警係統,主要是指通過新聞、報紙、書刊、網絡等媒介的形式來進行監督,輿論監督是非常廣泛的、細微的、甚至是無孔不入的,它具有消費低、傳播廣、識別性高的特點,輿論監督的完善和正確引導,對權力監督起著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王世誼.對建立健全縣委書記職權監督機製的思考[J].執政論壇,2010.

[2]商兆鑫.從縣委書記素質要求的高標準析培養選拔的特殊性第[J].攀登,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