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從重審批到重監管。中國經濟通常被人批評是一種審批經濟,一個項目蓋上百個章不是一件很誇張的事。政府注重事先審批,而往往忽略了事中和事後的監管,這是傳統行政管理模式的一大特色。這一做法不僅產生了大量的權力尋租空間,也束縛了社會的活力。新常態要求市場在資源的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也意味著必須改變傳統的審批模式,從重審批走向重監管,把重心放在事中和事後的監管上。事實上,審批項目的減少和取消本身就意味著政府監管職能的增強,因為在減少和取消後可能會出現一些管理真空。中央和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應的行動。新常態更加強調社會和經濟的平穩運行,因而也把政府的監管職能提到了更高的高度,因為任何因監管不力導致的問題,都會對社會和經濟造成很大的傷害。
四是從重管理到重服務。政府角色從管理者轉向服務者,其原因在於社會發生了一個從注重生產者轉向注重消費者的變化。如果說傳統的管理模式是民眾圍繞政府轉,現在則變成了政府圍繞民眾轉。在進入新常態後,政府需要越來越多地扮演服務者的角色,而不是在經濟高速增長期那種帶領、指揮企業衝鋒陷陣的角色。這是因為在新常態中,由於市場將在資源的配置中起決定性的作用,這就要求政府考慮如何更好地為市場服務,比如為市場競爭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建立完善的法律和規章製度體係,保證市場主體在這樣的環境中自由競爭,從而推進經濟和社會的進步。它也要求政府如何更好地為市場的主體——企業和企業家服務,比如讓所有企業享受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向企業家提供發展其才幹的機會,提供讓他們公平競爭和自由成長的良好環境。
五是從重領導到重協商。新常態意味著政府不再擔任市場領導者的角色,它更多表現的是一個監管者和服務者的角色。監管者的功能在於為市場和企業行為設定不能跨越的紅線,服務者的功能顧名思義就是為市場和企業提供服務。這樣就把以往政府和企業的上下關係改變成了平行關係。作為行為主體,兩者都在法律的框架內行動。因此,政府必須一改以往對企業發號施令的做法,以平等的身份提供企業所需要的服務。這樣一種關係的改變對於建立現代市場體係是非常重要的,否則企業在市場的主體地位就建立不起來。從重領導到重協商還表現在政府本身運作的變化上,這一變化就是政府將其越來越多的職能通過外包的方式讓社會組織或企業來承擔。這裏就更有了委托人和代理人兩者平行的關係。在新常態下,政府和社會以及市場之間要形成一種新的關係,這一關係的基本特點就是法律之下三者各行其是,市場的事情市場管,社會的事情社會管,政府的事情政府管,三者互為依賴,互為補充,而不再是政府獨大,獨攬權力。
六是從重數量到重質量。政府的運作從重過程到重結果是政府行為的一大變化。傳統的管理模式重過程而不問後果,新的管理模式強調結果,因為這是管理的意義所在。中國政府事實上已經完成了從重過程到重結果的轉變。但是,結果通常還可以有數量和質量之分,同樣達到一個GDP指標,但這裏麵的內涵是不一樣的。新常態更需要的是經濟發展的質量而不是數量。但是,以往政府運作的慣性是注重數量,比如兩位數的GDP增長,隻要達到這一數量就行,而在獲得這一數量過程中的付出卻很少加以考慮。這就出現了一係列類似狀況:我們獲得經濟增長的成本要高於西方國家,經濟增長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汙染,資源遭到破壞,經濟結構、產業結構不良,浪費和無效屢屢發生,如此等等。總而言之,我們的經濟發展事實上是一種質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的發展。在新常態,重質量,意味著政府不要去幹預市場和企業的行為,因為市場和企業具有足夠的理性,政府要做的就是規範市場和企業行為,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