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楚曼薇,是在十七歲的夏天,第一眼看見她,我就知道,我喜歡上了一個女人。
當時的我,在心底偷偷的喜歡著她,真像一隻守著寶藏的巨龍。
凶猛又天真。
強大又孤獨。
但我從最開始就知道,喜歡這兩個字我可能永遠都沒有機會在她麵前說出口,因為她是我舅舅的女人,至少當時的我,一直這樣堅信不疑。
我叫楚曼薇,你可以叫我曼薇姐。
這是在舅舅家裏,她見到我時說的第一句話,我至今還能想起掛在她嘴邊那兩個甜甜的酒窩,酒窩裏沒有酒,卻讓我醉得一塌糊塗。
從鄉下老家坐了三個多小時的車來城裏,當時還沒有空調,一輪大太陽頂著腦門子曬,也不知道是不是曬得太久,把人給曬傻了,反正當時我沒有擠出一個字,就看著她傻傻的笑。
有些羞澀,還有些受寵若驚。
至於這個突然冒出來的舅舅,我基本上是一無所知。
在老家的時候,我隻聽我媽說起過,我還有個舅舅,很多年前就出去了,大概是趕上了改革開放的浪潮,雄赳赳氣昂昂的跑出了我們那一座座高山,單槍匹馬的去城裏闖蕩。
一去八九年,就連書信和電話都很少,更別說看到人影了。也不知道是怎麼的,高二暑假突然來了一個電話,說是要讓我去城裏讀書。
更讓我覺得奇怪的是,跟我相依為命十多年的老媽竟然沒有表現出半點的不舍,壓根就沒問過我的意思,像趕瘟神一樣就急著把我趕了出來。
等到暑假一完,我收拾著大包小包,華麗麗的完成了一個從鄉下小子到城裏學生的重大轉變。
都說我舅舅這幾年發達了,在城裏幹得不錯,可等我真到了城裏,這才叫大開眼界,他不是幹得不錯,而是幹得非常的好。
上下三樓高的小洋房,門口還停著兩根排氣管的轎車,這些東西隨便一樣放到我們老家,那都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旁人羨慕都羨慕不來的。
舅舅三十歲出頭,留著八九十年代很流行的大背頭,梳得油光水滑的,國字臉,濃眉大眼,給人一種穩重念舊的感覺。
特別是他的眼睛,幹淨得徹徹底底,卻又像是藏著數不清的東西,叫人捉摸不透。還特地配了一副眼睛,說話溫文爾雅,做事不緊不慢,像極了知識分子。
但我媽說過,我舅舅小學都沒念完,他這派頭明顯是做給人看的。
雖說我是他的親外甥,可這麼多年還是頭一回見麵,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索性想著反正身為長輩的他,總該是要給我吩咐點東西才對。
比如在學校要團結同學,尊敬老師,比如要努力用功,勤學苦練,又比如要遵紀守法,不要被城裏的花花世界給晃花了眼睛。
可是讓我很失望的是,我舅舅隻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很有深意的笑了笑,說了四個字。
好好讀書。
就是這句我耳朵都聽起繭子的話,一個字不多,我記得應該也一個字不少。
後來我才知道,他讓我好好讀書,不是希望我能考上什麼名牌大學,隻是說書裏的東西多,除了什麼仁善孝義,還有更多的魑魅魍魎,蠅營狗苟的事情。
我沒有那麼多時間去把世間所有的事情都碰上,他也沒有那麼多時間把所有的道理都說給我聽,不如讓我自己多看,總能長點記性,不至於在這如滾滾浪潮的社會裏,被人吞得連骨頭渣子都不剩。
舅舅上樓之後,就隻剩我和楚曼薇,氣氛突然變得有些凝滯。
我很不習慣這樣的感覺,就像是做賊,心跳不由自主的加速,呼吸變得急促,內心的躁動讓我有些難堪。
她最多隻比我大幾歲,至少從她的穿著打扮來看,雖然比我要成熟很多,但她眉間還殘留著一抹還未徹底褪去的青澀。
我站在那裏,猶豫了半晌,她是誰,是我舅舅的女朋友還是我舅舅的秘書,或者說隻是我舅舅的普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