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緒論獨特的少數民族文學之花(1)(1 / 3)

一、回族文學的定義

回族文學,顧名思義是回族人民的文學。它包括族屬回族的人民群眾口頭和書麵創作的反映回族人民生活與情感的民間文學和作家文學。

凡是出身於回族的作家、作者所創作的任何題材、體裁、風格的反映回族人民生活與情感的作品都屬於回族文學的範圍。

在中國文學的大範疇內,少數民族文學是與漢族文學相區別的概念。這一區別,反映出少數民族文學的突出特點文學的民族特性。也就是說,少數民族文學是以其含納和表現著不同的民族特性來區別於漢族文學的。而在各少數民族文學之間,這一民族文學區別於另一民族文學的根本標誌,同樣在於其含納和表現的這一民族的民族特性。

沒有民族特性,便沒有少數民族文學。

回族文學就是以其含納和表現回族的民族特性來區別於漢族文學和其他各少數民族文學的。但是,由於回回民族形成和發展的特殊性,回族文學主要以漢語言文字進行創作。那麼,回族文學靠什麼與漢族文學和其他少數民族文學來加以區別呢?首先必須以作者的族屬來界定。因為隻有真正意義上的回族身份,才有可能從民族心理、民族精神、民族氣質等深層角度掘進,把握民族精神內質,真實地再現民族風貌。其次,必須是回族作家創作的反映了回族人民生活和情感的文學作品。因為民族生活和情感是民族特性的根本性標誌。回族的民族特性才是回族文學區別於漢族文學和其他少數民族文學的胎記,也就是說,隻有具備了回族的民族特性,回族文學才賴以存在。

文學是人學。狀寫本民族曆史的及現實的社會生活內容,理當是文學民族化的主要途徑。刻畫人物性格乃至揭示人物的內心世界,是作家們最為注重的任務。一個民族獨特的人物形象、生活場景、風情民俗以及該民族特殊的曆史進程、矛盾衝突、思想脈息,都是其民族特性的必然外化形態。回族文學是否能夠真實地表現自己的民族特性,是與能否塑造出鮮明的回族人物形象密切相關的。而回族曆史文化積澱造就的回族人物的心理結構、思維定勢的各不相同,也製約著回族作家對民族性格、民族心態的深層發掘和準確描述,因而也製約著回族文學的得失成敗。

因此,回族文學作品要具備回族特性,是回族作家的首要任務。神聖的民族使命感,時刻在烘烤著、鞭策著衷愛自己民族的回族作家去嚴肅地觀察、揭示本民族的曆史命運,以文學去辨析和揚棄自己民族性格的優質與劣態,從而自發地完成對回族生活與情感的表達與追求。隻有回族作家們不斷強化民族意識,熱愛自己的民族,熟悉自己的民族,理解自己的民族,腳踏實地走上深入本民族生活的文學必由之路,才有可能較為全麵地駕馭本民族的創作題材。當然,回族作家有創作其他題材的自由,外民族作家也有創作回族題材的自由熏但是回族文學歸根結底還是要靠本民族作家的創作成果來體現,不可能由外民族作家來填補,回族作家與生俱來的民族意識和在血液中流淌著的民族情感是其他民族的作家永遠無法替代的。

在這裏強調回族文學創作對民族特性的揭示,並不意味著排斥回族作家對民族共性的表現。在祖國多民族的大家庭中,各民族之間的關係日益密切,在生產方式、生活內容和思想感情上的相通因素日益增多,特別是在追求中華民族的共同進步、共同繁榮方麵,各族人民早已取得了共識。回族作家在創作中放手寫好這種共性,並把個性與共性更完美地結合起來,同樣體現了回族作家對祖國文學的積極貢獻。但作為一個獨立的少數民族文學,特別是一個主要使用漢語言進行文學創作的回族文學,如果缺少民族特性,回族文學將不複存在。

二、回族文學的特征

回族文學之所以成為一個獨立的學科,其根本特征正是由於它的民族特性。在人類社會的曆史發展過程中,各個民族的政治經濟情況、風俗習慣和地理環境等都存在著明顯的差別。這種差別在各民族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曆史文化傳統和各自不同的社會生活、審美情趣等特點。不同的民族特性區分著不同民族,各個民族的民族特性,既是少數民族賴以存在的條件,又是少數民族賴以辨識的胎記,少數民族的文學同樣如此。文學的民族特性就是指這一民族文學所具有的區別於其他民族文學的特征。各個民族的文學都以反映本民族的社會生活為主,而各個民族的社會生活內容、地理環境、風俗習慣、心理特征、審美意向各不相同,各民族的文學也就必然顯示出各自鮮明的民族特色。回族文學和其他少數民族文學一樣獨具自己的創作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