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商業信用的信用能力有局限性
商業信用的借貸行為要想成立,提供商品賒銷的人必須比較確切地了解需求者的支付能力。隻有商品賒銷者相信購買者能如期如數歸還貸款,他才會向需求者提供賒銷。因此,相互不了解信用能力的企業間很難發生商業信用。
3.問題與對策:我國商業信用的走向展望
商業信用目前在我國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除預付貨款、賒銷商品之外,企業間以寄庫代銷、委托代銷、補償貿易、先發貨後收款的商品交易等都是商業信用,這對於搞活物資和資金,發展商品經濟是非常有利的。但是長期以來,不少企業對於這種信用往來缺少憑據,多以掛賬或掛單(用發貨票、欠條作憑據)方式反映債權債務關係。這種信用方式因無有效的製約憑據和製度,債務人往往有意拖欠款項,有的甚至通過拖欠貨款,達到長期占用他人資金的目的,債權人也很難依法索取貨款,使債權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且往往會造成連鎖反應。目前,我國的三角債就屬於這種情況。企業間的相互拖欠,形成一條巨大的相互聯結、相互製約的債務鏈,遍布全國,金額巨大,並且持續時間長。不但加劇了企業資金的緊張,而且嚴重威脅著社會再生產的正常進行,給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嚴重危害,導致商品交易秩序的混亂,成為困擾國民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之一。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在抓緊清理債務鏈的同時,嚴格結算紀律,防止新的拖欠行為的發生。
為防止企業間款項拖欠問題,保證商業信用在我國健康發展,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服務,必須進一步強化商業信用管理,采取有利措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上法律觀念、信用觀念淡薄的問題,禁止企業間的任意拖欠行為。
①嚴格結算紀律。銀行必須按規定辦事,不得偏袒債務人。近年來一些銀行執行結算紀律不嚴格,不認真執行加收罰金的製度,甚至從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的觀念出發,有意偏袒本行開戶企業,采取“壓票”、“退票”、“拒絕付款”等不正當手段,擠占外地資金,延壓客戶資金,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企業拖欠貨款的行為。所以,要防止拖欠款的發生,銀行必須嚴格執行結算紀律,不得任意延壓他們的資金,認真審查企業的拒付理由,對無故拒付,任意拖欠或到期無款支付的企業,必須執行規定的罰款製度。
②將商業信用納入銀行信用軌道,引導商業信用實行票據化。使用商業票據,可以使不定期支付的“掛賬”、“掛票”信用,變為定期支付的法定憑證。商業彙票經過承兌後,承兌人有到期必須無條件支付的責任,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這就加強了支付紀律,健全了信用機製,製止了債務人的任意拖欠行為。